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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来骗婚 两女骗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4-19 14:40: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锦修 马俊峰)
以介绍对象为名,在骗取男方彩礼后即逃走。4月18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雷桂枝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雷桂枝系云南某县人,2008年8月,一个偶然机会结识同乡已婚女青年赵某(已判刑)和另一名称“杜兰”(在逃,真实姓名不详)的女青年。三人都想赚取轻快钱,但苦于没有技术和门路,又怕苦怕累。经过一番密谋,三人商议以给赵某介绍对象的办法,来骗取男方的彩礼,并就得手后如何分赃、怎样脱身等精心设想了对策。 当月23日,雷桂枝带赵、杜二人来到江西省余江县某乡其堂姐家,雷桂枝向其堂姐谎称赵某在老家已经离婚,想到江西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人,并诚恳地请堂姐夫陈某试试能否在当地给赵某介绍对象。因与妻子的亲戚关系,陈某对的话信以为真。此后,经用心打听,陈某找到了同乡未婚男子即被害人陈某某。赵某以同意嫁给陈某某为诱饵,骗得被害人礼金人民币2.4万元,得手后分给雷桂枝1万元。赵某在被害人家仅仅居住2天,便于雷桂枝等人借机逃离余江县。雷桂枝等人的离去,很快被被害人发现,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1月29日,雷桂枝在上海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2.4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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