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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出台办法净化办案流程预防司法腐败
发布时间:2012-04-20 15:42: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彭洪基)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大力推行审判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最大限度地惠及群众,进一步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2012年1月,该院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对审判管理机制进行大胆改革,出台了全新科学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率先在法院内部新设速裁机构,旨在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及杜绝干警私下接触诉讼当事人,帮助干警抵御请托说情之风,同时有利于对干警的自我保护。 《办法》规定,各审判业务部门审理的案件,由速裁庭负责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外出调查、诉讼保全、送达文书等公务行为,禁止承办法官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要求法院干警除开庭或经过批准外,不得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等关系人,如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接触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必须回避,不得参与审理该案件。 《办法》还规定,严禁案件承办人自行接收当事人的涉案诉讼材料,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外收到的涉案材料,统一交速裁部门处理,院领导收到的涉案材料不得直接转交办案人员,也不得签批任何处理意见。为防止本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要求承办人如发现上述情形必须予以书面记录在案备查,并在审判组织评议和讨论案件时作出说明。 为保证上述制度的落实,《办法》还制定了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惩戒措施,确保法院干警廉洁办案。 据悉,截至4月19日,该院今年已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5人次,限期纠正不合适行为,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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