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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车起意配钥匙盗好友摩托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4-27 15:2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借用好友摩托车骑后觉得自已如果拥有一部就好了,于是便产生偷配车钥匙占为己有的想法。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某梅盗窃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肖某梅借用好友李某的“雅迪”牌助力车骑后觉得骑摩托车办事方便,于是就产生了盗念,并偷配了该车钥匙。同年12月29日中午,被告人肖某梅看到该车停放在县城东路大道李某上班的国光休闲服装店门口,遂用之前偷配的钥匙将车发动盗走。经鉴定,被盗助力车价值1988元。案发后,被盗助力车已被公安机关缴获并发还被害人。另查明,被告人肖某梅在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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