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钟丽君)
2012年5月1日早上8点,全国模范法官、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毛义权因病医治无效,抱着未能再回到他钟爱的刑事审判台的遗憾辞世,享年48岁。
毛义权,1991年考入荣昌法院,历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委会委员。从事司法工作二十余年,他始终牢记清正为民的司法宗旨,保持尽忠职守、业务精深的法官本色,面对肾癌病魔的肆虐顽强抗争和乐观从容,他的先进事迹在群众中广为传颂并得到各级组织的高度肯定,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先进政法干警”,被市委、县委两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市高法院个人一等功,荣获“重庆市优秀法官”、“重庆市十佳法官”、“重庆市模范公务员”、“荣昌县十佳卫士”、连续两届“荣昌法院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并带领刑庭被重庆市高院记嘉奖,更于2011年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重庆市委联合授予其荣誉称号,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和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毛义权一生钟爱司法事业,视工作为生命,在身患重病期间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并做出了骄人成绩。即使病魔让他因为无法站立而卧床,仍然未能切断他与自己岗位的联系,只要疼痛稍减,他便会通过电话与刑庭联系,了解庭里工作近况,为同志们遇到的问题出谋划策。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也一直念叨着他在刑庭的工作,念叨着要回到自己的审判岗位。刑庭的同志们去看望他时,他便一桩一件细细地交代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要严谨、要细致,要公正、要高效,要团结,要奋进,要把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努力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