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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推进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2-05-04 15:51: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剑琪)
在深化和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进一步拓展诉讼调解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构建诉调对接平台。该院各基层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实行专业化审判和巡回审判并举,使之成为诉调对接的有效载体。巡回审判点在审理案件时,根据实际需要,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将一些主要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托或者邀请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调解。 拓展诉调对接领域,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该院注重不断扩展调解纠纷类型,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纳入诉调对接工作外,逐步增加了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新的案件类型,依靠社会力量将一些涉及面较广、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员参与解决纠纷的方式更加多样。充分发挥调解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使他们从最初的仅参与纠纷的调解,逐渐扩展到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并帮助法官做好当事人判后答疑和息诉罢访工作,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该院加大与县信访部门和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沟通与联系,落实诉调对接,充分依靠县信访、司法、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享信息资源,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拓展调解主体,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预防和杜绝越级上访案件发生,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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