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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犯一下午盗窃作案两起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08 10:15: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培恩 张启侠)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曾因盗窃而入狱的被告人李勇不思悔改一下午连续作案两起,盗得电动三轮车两辆,价值3000多元,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11月25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李勇窜至怀远县城关镇“五环”体育馆西门口,将停放在那里的张某的电动三轮车盗走。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确认: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533元。盗窃得手后,被告人李勇又马不停蹄地窜至怀远县城关镇圣泉路公厕旁边的废品收购站门口,将孙某的“双马”牌电动三轮车盗走。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确认: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74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勇有犯罪前科,本应从重处罚,但其认罪态度好,且被盗物品被追回返还失主,未给失主造成实际损失,并主动缴纳罚金5000元,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各量刑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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