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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 搭建四级综治工作平台
富川筑牢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第一道防线”
作者:唐俊文   发布时间:2012-05-11 10:31:50


    2011年,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为解决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大都在基层的问题,通过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搭建四级平台,编织五张网络,打造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政法、大综治、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筑牢了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第一道防线”。2011年该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县”、“全区平安铁路示范县”、“全市综治及平安建设先进县(区)一等奖”、“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实现了重要敏感时期赴邕进京到粤非正常上访人数均为“零”的目标,被自治区党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1年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全区总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县(市、区)”。2011年12月3日,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刘发敏专程到该县检查指导“社会管理强基工程”,认为这一创新经验在全区都有推广价值。2011年12月19日,特邀该县在全区综治办主任会议作典型发言。2012全市全面推广富川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成功经验。

    一、搭建“四级工作平台”,延伸社会管理触角

    (一)建立县社会管理工作指挥平台。在县里成立“社会管理强基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综治委具体负责指挥;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增加成员单位,充实领导力量。

  (二)建立乡镇社会管理工作综合平台。在乡镇成立“社会管理强基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力量,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乡镇综治委主任,人大主席担任乡镇综治办主任,主抓综治工作;配备1名副科长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由乡镇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综治办副主任。从县法、检、公、司选派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到乡镇挂任专抓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综治工作。二是加强专干队伍,中小乡镇配备2名专职干部,大的乡镇配备3名专职干部;积极推进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配备2至3名专职干部,实现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防、平安联创。三是加强办公条件,拟用三年时间,按照“九个一”的标准配置完善办公设备:一套办公用房,一台工作用车,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台碎纸机,一台电话机,一台传真机,一套办公桌椅。四是加强经费投入,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反邪教等专项工作经费按每个乡镇1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工作经费至少在5万元以上。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后的乡镇综治办做到“四有”:有规范的牌子印章、职责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台账。

    (三)建立村(居)委社会管理工作核心平台。在各村委(社区)成立社会管理工作办,由村委主任兼任工作办主任,配备一名政法干警、一名乡镇领导、一名乡镇干部、一名社会治安特派员,组建一支义务治安巡逻队,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综合服务。

    (四)建立自然村社会管理工作基础平台。在各自然村设立社会管理工作站,作为乡镇社会管理综治委延伸机构,负责各自然村的村民自治和群防群治工作;组建平安志愿巡逻队和“三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志愿调解队,达到社会管理工作平台在基层全覆盖。全县752个自然村各配备1名社情民意信息员,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安排30元津补贴。

    二、编织“五张工作网络”,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一)以固本强基为指导,编织多方联动的“基层组织网”。整合基层人口、劳动、就业、社保、民政、民族、宗教、卫生、文化等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壮大基层力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更多精力和注意力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

    (二)以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内容,打造覆盖全面的“民生服务网”。认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矛盾、处理好当前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维护好群众权益,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一些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以扩大参与为原则,编织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网”。建立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城乡基层组织自我服务管理能力。

    (四)以打防管控为抓手,编织保障有力的“综治防控网”。推进多维立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采取“守好点、巡好线、控好面、织好网”的防控手段,形成综合性、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治安防控体系。

    (五)以保障公民权益为目的,编织透明廉洁的“公平正义网”。不断畅通人民群众的信访渠道,扩大司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强化“七项工作职责”,完善社会管理机制

    (一)当好参谋助手。富川乡镇综治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措施,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研究落实。

    (二)维护社会稳定。乡镇综治办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稳定形势,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三)落实防范措施。乡镇综治办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推进社会管理。乡镇综治办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及其他高危人员的帮教服务和管控工作,协同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开展平安建设。乡镇综治办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综治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组织群防群治。乡镇综治办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健全综治组织,建立治保会、调解会,督促指导有关单位管理好保安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七)落实综治责任。乡镇综治办严格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四、实现“三大工作转变”,提升社会管理效能

    (一)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定期深入村组走访了解民情,由以往的被动受理调处变为主动排查调处,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全面掌握社会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对各类矛盾纠纷特点进行全面的分析,查找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源。同时针对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征地拆迁、伤害赔偿、劳资等矛盾纠纷,发生时间多为春节前后、农忙时节、重大节日或国家重大活动时间等特点,把上述时间段作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时段,早部署,早安排、早调处,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11年9月,该县综治工作人员在下乡时获悉某矿业公司在白沙镇坪江村采矿作业时毁坏了村民的20多座老祖坟,及时主动介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经过多番调解,最后当事双方统一了意见,达成了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共识。

    (二)由“堵截”向“预防”转变。工作中,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和法制宣传相结合,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送法到基层,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促其自觉遵纪守法,并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畅通诉求反应渠道,和信访接待对接,落实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来县到市赴邕进京上访问题,一度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为扭转群众上访多的被动局面,使上访户息事宁人,安心生产生活。县委、县政府采取县四家班子领导亲自包案,在化解信访问题过程中,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换位思考,真情相待,主动帮助上访户解决生产生活和子女上学困难等问题,2011年实现了敏感时段、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赴邕进京“零上访”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突破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由“单一”向“联动”转变。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管理。改变以往司法、信访等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使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优势互补,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联动综治机制的建立,使各部门通力合作,大大地提高了综治效能。2011年9月5日下午5时左右,该县石家乡黄竹村沈某德在自家屋门被断落下来的电线击中,当场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要求电力公司参照温州动车事故的赔偿标准,一次性赔偿10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工作组进村指导调解,最终达成了由电力部门向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丧葬费等共计24.6万元的协议。

    五、凸现“五大工作成效”,化解社会矛盾

    该县通过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打造了一个能“啃硬骨头”的县、乡(镇)、村(居)委、自然村四级社会管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党心民心“连心桥”、维护稳定“减压阀”、政策法制“宣传站”、综治力量“整合器”、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组,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一)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加强乡镇综治办建设,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架起了党群干群沟通的桥梁,畅通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形成了解决矛盾问题的新机制,有效维护了稳定。2011年以来,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两个上升”:群众来信来访总量下降,“三大纠纷”发生总量下降,群体性上访事件下降;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上升,矛盾纠纷调处率上升。

    (二)畅通了群众诉求,创新了信访秩序。把信访工作延伸到基层,强化信访问题就地解决,基层解决,及时解决,案结事了,一批信访积案、老案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闹访、缠访、群体访、非法上访,全县信访秩序进入近几年来最好的状态。

    (三)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得到了锻炼,提高了能力,增长了才干,学会了怎样与群众打交道,怎样做群众工作。群众改变了对党委政府的看法,愿意找综治办交心谈心,有困难和问题找综治办的主动性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激发了群众热情,增强了法治意识。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普遍增强,今年以来,全县实现了敏感时段、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赴邕进京“零上访”目标。法院判决、行政裁决自觉履行率明显提高,“执行难”问题有效缓解。

    (五)营造了良好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保障了项目投资开发。2011年实施重点项目79个,完成投资38.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4%。其中续建项目25项,完成投资31.2亿元;新建项目54项,实现开工37项,完成投资7.5亿元;全年新引进项目73个,到位资金55.34亿元,利用外资额完成市年度任务的155%。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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