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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法阳光报告”擂响了司法公正的紧锣密鼓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2-05-11 15:36:02
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网络监督员、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了解、监督法院的工作,确保公正司法,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要求下,河南法院将以“豫法阳光报告”的形式,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向社会各界不定期报告河南法院的工作。
豫法阳光报告是河南法院充分运用最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推进强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力举。豫法阳光报告通过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发挥手机信息平台的强大平台功能将法院工作以报告的形式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眼前,有助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让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有助于促进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监督司法,让司法更加阳光,有助于强化司法服务社会和法制宣传的权能。 豫法阳光报告是将司法公开深入推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全方位打造阳光司法,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判决书全面上网、网评法院等都是河南法院开全国法院之先河为推进司法公开而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适应网络社会发展采取的创新性举措。而这次河南法院又勇立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的潮头,紧密结合现代通讯技术而对司法公开进行立体化推进的举措。豫法阳光报告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工作尤其是河南法院的审判工作又多了一条渠道,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是对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司法知情权的制度化落实。从量刑规范化到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直到豫法阳光报告,我们发现司法公开一路走来已经风雨兼程。从实体到程序,从网络到手机平台,司法公开可谓不断向纵深推进并形成立体化的放射模式。人民法院正迈着司法公开的铿锵脚步将司法最大限度地公开,让阳光司法缓缓走来。 豫法阳光报告让司法更加廉洁、公正。公开促进廉洁,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法官徇私枉法,违法裁判的案件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开让司法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检验,让司法腐败无藏身之地。同时,公开促进亦可促进公正,因为公开能够促进廉洁。而司法的廉洁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司法公开本身曝晒在大众的眼前,法官考虑到舆论的压力、同行的批评、媒体的监督就会更加小心谨慎,肆意、枉法的裁判将大大减少。预防阳光报告设置的代表委员建言栏目就是河南法院真诚接受社会各界批评指正的决心。通过设置代表委员建言栏让代表委员的声音尤其是监督的声音及时反馈到法院,让代表委员的监督有了坚实的平台,促进代表委员的监督与司法工作的自身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豫法阳光报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制宣传的创新性举措,有助于强化司法服务社会和法制宣传的权能。法制宣传教育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人民法院除了担负案件审理以打击刑事犯罪、处置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通过审判实践促进法制普及和司法服务社会。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是人民法院审判功能的直接性延伸。人民法院掌握了大量的审判案例,而大量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因为这些案例生动、形象、真实而又通俗易懂,能够渠道普法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法院的法制宣传教育还贯穿于整个的审判实践过程中。比如法官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宣喻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辩法析理就是一个法律和法治的宣传过程。而一份说理充分、论证严密的判决书更是法官将国家法律结合相关案例,通过判决的载体向社会公众表明法律的态度和法治的立场。而豫法阳光报告通过发布审判信息与司法案例则最大程度上促进了法治的宣喻功能。而司法服务社会的功能是依据能动司法的理论,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权能的必然结果。豫法阳光报告通过发布案例和审判动态让社会公众充分对如何预防矛盾和纠纷,如何进行投资创业提供了一个重要参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豫法阳光报告发布的审判信息尤其是教育公众如何防范风险和矛盾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因而豫法阳光报告让人民群众又多了一个防范风险和学习法律的窗口与平台,因此豫法阳光报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推进法制宣传与服务社会的创新性举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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