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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到银行取款顺手盗钱包遭判
发布时间:2012-05-14 16:39: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安徽省怀远县马城镇孝仪村有一个村民名叫马虎,其实他可不“马虎”,到银行取款时趁人不备,将一储户放在银行柜台上的钱包盗走。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这个一点不马虎的被告人马虎以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11月25日上午,被告人马虎在本县马城镇农业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趁人不备,将宫景龙放在银行柜台上的钱包盗走,钱包里有现金2700元和三张银行卡(均有密码)。 2012年3月1日,被告人马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马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被盗钱财被追回返还失主,未给失主造成实际损失,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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