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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不辱法官使命
作者:郑秀春   发布时间:2012-05-16 14:06:03


    刘传军同志曾在黑龙江萝北县公安局任技术员、派出所户籍外勤、办公室文秘、刑警大队侦查员。2007年选调萝北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现任民一庭审判员,三级法官。刘传军同志担任法官4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329件,结案率100%,调、撤率达到91%, 2010年由刘传军主审的案件132件,是全市各基层法院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之一。2009年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嘉奖,2010年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2011年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

    一、刻苦钻研,业务过硬

    由于小时候对警察、法官的崇拜与向往,所以在经过小学、初高中的一系列学业洗礼后,刘传军同志终于于1989年考入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走进了公安队伍,带上大檐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随着我国法制化社会进程不断推进,刘传军同志越来越认识到法律对社会、对人民的重要作用,他怀着为人民司法的梦想,怀着对法律的敬畏,经过四年的努力拼搏,他于2003年通过了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2007年他幸运的被选调到萝北法院,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完成了从一名人民警察到人民法官这一角色的转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审判实践撰写的《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如何运用群众路线》、《关于指定举证期限若干问题的探讨》和《浅谈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7篇调研文章被《中国法院网》等媒体采用。

    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刘传军同志作为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将他的全部精力和心血投入到审判工作中来,工作几乎到了忘我的程度,他没有休过一次年休假,加班加点、吃住在法院是经常的事。常年超负荷的工作和学习,使年龄不算大的他头上白发越来越多,黑发越来越少,同志们都笑称他是“聪明绝顶”。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常常是风里来雨里去,一裤腿水,一裤腿泥,饿了啃口面包和咸菜,喝了就喝口矿泉水,然后接着工作,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走访调查是常有的事,分析案情、研究法律至深夜更是家常便饭,特别是农忙季节,老百姓早起晚归,法官也得跟着星星走,带着月亮回,真是一身尘土,两腿风霜。如胡某诉高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0年春天,原告胡某承揽了被告高某在稻田地里挖电缆沟的工程,因原、被告双方对电缆沟的工程量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对工程进行丈量。2010年冬天,刘传军同志带领一名代理审判员会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对工程量进行丈量,丈量时适逢大风雪天,农民对稻田地进行了秋翻,稻田地高低不平,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稻田地里来回丈量。有时为了找到丈量起点,刘传军同志跳进齐腰深的雪里扒拉寻找丈量起点。由于难行,每步一步就出一身汗,一停下身上又冻住了,全身上下是化了冻,冻了再化,最后手冻木了,脚冻麻了,腿冻僵了,冻得被告受不了了,连续换了三次工人跟随丈量,办案法官认真负责地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原告,在后来的丈量中,对雪大的地方,原告主动放弃了丈量,说:这罪不是一般人能遭的,我不能让法官再受这罪了,就算我白干了,我认了。在法官的坚持下,经过三天六十多公里的田间穿梭,终于将原被告双方有争议的工程量丈量得清清楚楚,累得办案法官回到附近的村舍一下子就躺在了炕上,原、被告被我们认真负责地态度、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折服,均表示主动让步,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次日主动履行完毕。

    三、脚踏实地,任劳任怨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工作中,刘传军同志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将矛盾化解在审判阶段。如在办理一起案件中,被告垫道时不慎将石头滚落到原告地里,压坏了原告的部分庄稼,被告没有及时将石头搬离,双方当事人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案经审理,他发现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邻居,一直相处得不错,两人发生纠纷的原因是话赶话赶起来的,碍于面子,谁也不主动认错。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他和另外一名法官来到双方争议地点,主动将石头搬到路边,双方当事人均感觉不好意思,也开始和法官一起将石头搬到路边,搬完了石头矛盾也就解决了,最后原被告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四、司法为民,注重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刘传军同志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办案效果,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民事审判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和谐社会的发展起到必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刘传军同志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民事法官要像消防队员那样,民事审判要起到灭火器的作用,把众多的民事纠纷消化好、化解好。让群众接受你的裁判结果,那必须认真再认真,谨慎再谨慎。2009年自然灾害比较严重,春播时天气干旱,有几起因耕地着火的引发的赔偿案件,夏秋季又雨水不断,又有多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水淹地赔偿案件,类似这样的案件都需要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实地解决,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实地勘察,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都比较信服。再如,今年春节前,水利住宅楼有一户三楼住户跑水,把二楼住户房屋的部分棚面和墙面浸湿,由于该楼在建造就把自来水管设计、安装在水泥地面下,找不到漏水点,三楼住户迟迟不能修复,二楼住户一气之下将三楼住户诉至法院。此案开庭审理没有什么意义,只要把漏水点找到修理好,纠纷就解决了,办案人员找来两位有经验的修理人员,用了一天时间就修理好了,但两位在商量分担修理和材料费用时发生了争执,对其中的150元费用都决绝承担,争执不下,最后,办案法官表态,这150元费用由法官来支付,双方安心回家准备过年吧。事后,双方都打来电话表示歉意。

    作为一名法官,刘传军同志的感觉一个字就是“累”,但是看到反目成仇的夫妻又变得恩恩爱爱,怒目相视的父子又变得父慈子孝,互不言语的邻里又变得亲热起来,互相别扭的朋友又变得和好如初,看到一个个原、被告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看到家庭和睦,亲朋和善,社会和谐,刘传军同志就有了一种成就感,终于实现了一个法官的人生价值,身上的疲劳一扫而光,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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