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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克服困难的有心人
作者:廖龙芝   发布时间:2012-05-24 09:07:27


    “廖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公司那个案子的被告今天下午找到我们把钱付清了,我公司准备明天过来撤诉!”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非常的激动。

  这是一个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的代理人,案件于去年年底立案,案件基本没有法律争议,被告欠原告一小部分的购房款以及房屋契税,原告多次找被告追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我多次打电话要求被告赶到法院应诉,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辞,而后我又多番打探去过被告户口所在地,也没有找到被告,期间原告亦多次催促法院赶快办案,甚至开始怀疑法院无故拖延办案时间。前段时间,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了被告的工作单位所在地。

  今天,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一想到这个案子至今还没有进展,心急如焚。心想,雨再大,克服一下总能克服得过去,案子没有办好,再多的理由也不是理由。于是,我毅然决定就今天去被告所在的单位找被告谈话。

  外面的雨真的很大,车子不能开得太快,车窗外非常的模糊,加上我们不太识路,老是走错,只好下车去问路,雨实在是太大了,鞋子全部湿透了,心想要不是算了,改天再来算了,转念一想,改天又不知道要改到哪一天了,每天都有满满的工作在等着完成,今天的工作不做好,肯定又会是拖上一段时间,鞋子湿了就湿了吧,雨大就慢点找,困难就是用来克服的,办好了案件才是我们应尽的本分。于是,我们继续艰难地寻找着被告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了。

  被告见到我们,最开始是不搭理,认为只要不搭腔我们就会拿他没有办法。后来,我做在他边上,耐心地跟他解释这其中的利害,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他面前,并劝导他如何应诉等等。最后,在我们的耐心的劝导下,被告签收了法院的法律文书,并答应准时到法院来应诉,也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

  回到法院后,正在为该案件的开庭做准备工作,就接到了原告方的电话,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原来,在我们走后,被告仔细地回想了我们对他的劝导,经过衡量,认为我们跟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马上找到原告把钱付清了。

  虽然淋了雨、湿了鞋,但是案子却圆满地解决了。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麻烦、困难,我们不应该退却,我们要迎难而上,风雨总会过去,阳光终会普照,我们应当做一个克服困难的有心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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