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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贪心收赃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24 10:30: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李某的废旧物回收站里来了四个人,称自己手上有6000多米的耐侯线,问李某敢不敢收,李某问起东西的来源,几个人吱吱唔唔的说不清楚,最后在李某的追问下,几个人称东西是从某电业局仓库内偷盗出来的,李某一听,马上回绝了几个人的请求。
过了几天,几人又一次找上门来同李某商议,如果同意回收,可以把回收的价钱压低,李某觉得即使自己收了也不一定被发现,再说利润较高,不收白不收,于是以低廉的价格将赃物收购。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件很快被侦破,案发后依法收缴部分赃物返还失主。李某也因一时的贪心,被告上了法庭。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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