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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镊子夹钱200 拘役并罚金3000
发布时间:2012-05-28 14:38:20


     光明网讯   如今小偷作案真是手段高明,盗窃招数是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齐齐哈尔市龙沙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小偷伸的不是“贼手”,而是“铁手”,竟然用镊子夹走了被害人兜里的200元钱。

  刘某是一个整日游手好闲的无业闲散人员,整天靠打打扑克和小偷小摸混日子,媳妇也跟他离婚了。2011年10月13日11时许,刘某来到龙江镇北市街市场兰河村饭店门前寻找作案目标,因为那里人多,都是买菜的中老年妇女,提防心较差,他看到一名50多岁的老妇女许某在那里买菜,于是用铁镊子将许某裤兜内的200元人民币盗走。案发后,刘军将该款退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菜市场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盗窃数额较小,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于是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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