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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枪威胁他人替老丈人出气
发布时间:2012-05-28 15:53: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忠乐)
“姑爷仔”(当地对女婿的称呼)得知他人与老丈人家发生争斗,于是二话不说,找来一支火枪前去“救场”,后又将枪支藏在自家中,直至被村民扭送到公安机关。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1月20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杨起铭获知老丈人家与覃某因甘蔗地纠纷发生争吵并打斗起来,便从本村韦某处拿了一支长1.3米的单管火药枪赶到事发地宜州市刘三姐乡沙口屯“六秒岭”(地名)。在得知其老丈家人被覃某家人打伤后用该枪指着覃某,威胁覃某赔偿医药费了结此事。事后被告人一直将枪支藏在自家商店货柜下。潘某等人曾因林木问题与被告人产生纠纷,被被告人砸坏了油锯,2010年3月2日下午,潘某等人为此事找到被告人,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后在被告人家商店货柜下发现其收藏的上述枪支,因担心被告人用枪支予以反击,潘某等人遂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经鉴定,被告人所收藏的单管火药枪能正常击发,属于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范围。 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被告人以枪支威胁他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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