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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替父“出气”惹来牢狱之灾
发布时间:2012-06-06 14:15: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秀春)
被告人孙洪洪听闻父亲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厮打起来,遂赶去帮忙,为帮父亲泄私愤对他人大大出手。近日,黑龙江萝北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孙洪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11月13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孙洪洪的父亲孙立骑摩托车在超市门口与被害人王亮驾驶的小骄车发生了刮擦,被害人王亮停下车后上前边骂边踢了孙立几脚,孙立便打电话告知了其儿子孙洪洪。被告人孙洪洪听后遂叫朋友张国、张庆跟着一起来到了超市门口,尔后被告人孙洪洪等人用拳头朝被害人王亮的头部和身上乱打,致使被害人王亮左耳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洪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耳膜穿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孙洪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且被害人亦有一定的过错,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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