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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乡村法官“唠家常”让老夫妻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2-05-29 15:29: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廖有生)   乡村法官进村“唠家常”,年近七旬的高大娘夫妻重新修好。在云南省陆良县,法官前不久办理的一起涉老离婚案件,受到普遍的好评。

    人生七十古来稀。年近七旬的高大娘夫妻,本应过着含饴弄孙、安享天伦的日子,却偏偏闹起了别扭。高大娘认为老伴不关心自己,前不久托人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与相伴多年的老伴离婚。

    陆良县人民法院在送达案件起诉书及受理通知时,发现二位老人的住处隔法庭不远,特地将开庭地点定在了当地人民法庭。

    开庭当天,迟迟不见被告的身影,高大娘则一直坐在法庭中抽泣。承办法官边耐心地安抚着高大娘的情绪,边拨打被告的电话询问情况。原来,被告去昆明,忘记了开庭的时间,他说自己当晚七点钟才能赶回家。

    “等您今晚回家,我们几个上您家里唠唠家常,好吗?”“欢迎,欢迎。”随后,法官决定直接在当晚去老汉家“开庭”。

    当晚七点三十分,承办法官穿上便装,准时来到高大娘家,并把高大娘的子女也请来坐在一起“唠家常”。

    敞开心扉,被告和子女都认为高大娘不做家务活,对家庭照顾也比较少,现在是“恶人先告状”,他们有些想不通,而且家庭不和睦是因为高大娘做生意的收入从不补贴家用,还要求保管被告的收入,导致夫妻之间出现了隔阂。

    高大娘说她已上了年纪,需要老伴和子女的照顾,闹上了法庭,也是无奈之举。

    针对两位老人的想法,承办法官因势利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渐渐地,高大娘夫妻消除了一开始的怨恨和对立情绪,高大娘表示离婚不是她的目的,只是希望老伴多点关心;被告也说,因为事情多,所以对老伴的关心少了一些,现在家里的生活也好了,高大娘做不动生意就别做了,他们老夫妻也该颐养天年了……

    “那,案子该怎么办呢?”“我们不都和好了么!”面对法官笑声中的提问,高大娘害羞地说。

    为改变“一场官司,永世仇人”的状况,陆良县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多属山区,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农村涉老纠纷相对集中等客观实际,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来体现人民性。法官坚持“耐心、细心、爱心、公心”强化诉讼调解,释明法律,邀请案外人参与调解,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和“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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