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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三调联动”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2-05-29 17:11: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俊文)
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江塘村李某与王某因房屋采光问题发生冲突。富阳镇党委、政府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该镇“三调联动”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分别依法依理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避免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是该县“三调联动”调解体系建立后成功调处的又一起矛盾纠纷。
“以前百姓遇到纠纷常常是直奔法院,如果这期间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能相互联动,共同处理,矛盾就有可能调结。”中共富川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以来,富川县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调解工作新路子。该县“三调联动”做到“三个工作前移”、“四项机制下移”,即排查工作、化解工作、防范工作前移,排调机制、预防机制、预警信息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移基层。该县规定,属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调解,属治安纠纷的由公安派出所进行调解,疑难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联合派出所、法院和相关部门共同调处。该县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联动调解的互相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人民调解中,邀请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给予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指导;在司法调解中,邀请人民调解员及有关社会组织协助调解或诉讼内委托调解;在行政调解中,邀请司法工作人员给予指导或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以达到三调联动,三位互补。 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为目标,富川县“三调联动”工作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不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命案。 2012年以来,全县“三调联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0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7件178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5件379人,基本实现“小纠纷停留在组里,大纠纷冰释在村里,重大纠纷化解在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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