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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法院成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发布时间:2012-05-31 10:55:18


     光明网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确立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决定》,确立廊坊开发区法院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之一。这是该院继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又一项殊荣。

    此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现场教学,确保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根据《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做出的。49个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法院被选定作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承担国家法官学院和本省区法官培训机构的现场教学任务,并发挥在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廊坊开发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院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鞭策。廊坊开发区法院党组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的统一指导和管理下,积极承担国家法官学院和当地法官培训机构的现场教学任务,努力探索有效的现场教学形式,为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不断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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