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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隐瞒被开除事实行“三角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31 16:21:0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赵智一)
年仅27岁的李某原是一名运输车队的的运输司机,因涉嫌犯诈骗罪,近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11年4月7日,被告人李某隐瞒已被张某运输车队开除的事实,仍以该车队的名义从北京一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搅拌站骗取混凝土12立方米,后将混凝土予以变卖;经鉴定,混凝土价值为人民币5160元。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上述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当公诉人问其行骗经过时,李某显得很后悔,称事发当天是晚上九点多,因其与公司的另一名司机发生争吵,于是老板对其不满,一怒之下就地将其开除,当场也进行了工资结算,但并没有及时没收李某拥有的该车队钥匙。晚上10点左右,按照平时惯例,这时候应该是李某去搅拌站装车送货的时候了,这时李某打算再去装运一车,寻思着这下好好表现一番没准儿能够挽回老板的心。而因为长期业务关系,搅拌站的调度员早已认识李某,却不知当晚李某已被运输车队开除的事实,于是照例同意李某前去装车,并开出了12立方米混凝土的装运发票。然而就在李某装车的过程中,其萌发了由怨恨到报复车队老板的念头,打算将这车混凝土干脆一卖了之。于是驶出搅拌站后,其通过他人在路边留的收购混凝土信息打电话联系了买主,把价值5000多元的混凝土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了。在李某归案之前,该出售的赃款已被其挥霍殆尽。 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一百六十元,发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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