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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业主骗取装修师傅五千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1 15:57: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文娟 王洪)
近日,江西会昌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信湖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3月4日被告人张信湖化名 “张洪”来到会昌县城阳光丽景售楼处,假意购买房屋,在售楼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认识了装修师傅张某。而后被告人张信湖以装修房屋为名取得张某的信任。2011年3月5日19时许,被告人张信湖与张某谈装修业务时假装接到电话,谎称厂里工人发生交通事故在人民医院抢救,自己身上暂时没有现金向张某借钱,张某信以为真,在中国农业银行会昌支行取到2100元交给了被告人张信湖。2011年3月6日,被告人张信湖又以受伤工人需要转院至赣州救治为由再将向张某借钱,张某从中国农业银行会昌支行支取3500元交给被告人张信湖。之后被告人张信湖离开会昌。被告人张信湖归案后,将所骗5600元现金退还给了张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信湖以装修房屋为诱饵,骗取装修工人的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信湖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归案后将所骗赃款退还被害人,可予从轻处罚。因此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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