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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的效应
作者:郇小军 发布时间:2012-06-11 09:06:59
“法官你好,出来散步的啊!”周六,在路上,一个女子很热情的向我打招呼。
我愣了下。 “我是赵型菊啊,上次的事情多谢你们啦。”女子很高兴。 “哦,你好!”我想起来了。那都是前年的事情了。 当时,赵型菊夫妻闹矛盾,丈夫殴打了她。在法庭,她起诉要求离婚。恰巧,机关给我们分发了些塑料杯及茶叶。我为在场的所有当事人都倒了杯茶水,包括赵型菊。没想到,半个月后,法庭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中赵型菊说:“虬津法庭的法官同志:我就是今年3月12日到你们那里启诉的赵型菊,我长期在外打工,没人看得起,但到你们那里,你们对我很好还倒水给我,启诉最后我也很满意,我很感谢你们。祝你工作顺利!全家开开心心。”不长的来信中还夹杂着错别字。 收到信件后我触动很大,没想到自己一个很小的举动会让当事人如此感动。至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当事人到我的办公室,我都会为他们倒上一杯水。 “现在还在外打工吗?”从思绪中回来,我问道。 “快到端午节了,回来看看父母!”赵型菊回答,“多谢你们啦!” 从她的神情可以看出,她现在生活很幸福。 一件不经意的小事,能让当事人记挂至今。我不免心中有所余悸。这些年来,在法官这个职业中,虽然有为当事人倒水这样的小事,可是也有不经意间对着当事人“冷漠”这样的小事。正面的小事能产生更好的效应,那么,反面的小事岂不是也能产生更坏的效应?无怪乎古人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样的戒言。 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我随手在《认真对待权利》这本书的扉页写上这八个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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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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