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法院新形象,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针对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本院的实际,着力强化“四个结合”全面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该院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当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举措,及时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划分阶段,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强化“四个结合”:一是强化与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相结合。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突破口,以整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庭审作风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手段,努力使全院干警思想认识上有提高、工作作风有转变、纪律观念有增强、庭审作风有改进。二是强化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学以立志、学以立德”,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思想素质,提高品行修养,打牢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三是强化与岗位考核相结合。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量化、考评制度,根据不同岗位,将法官、书记员、法警、综合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并对照活动要求的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相互查找存在问题,彻底根治“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制。四是强化与全院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争先”的建院方针,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法院。努力营造“素质兴院、规范治院、科技强院”的理念,把效能建设活动与全院的中心工作捆在一起抓,以效能建设推动全院工作,让效能活动实实在在的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