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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法院文化良种 收社会公信硕果
——郑州高新区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作者:尚亚辉 苏占卿   发布时间:2012-12-13 14:18:36


    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其涵盖内容包括方方面面,要在所有文化要素中进行筛选,最终选取适合于法院工作的内容,并根植于司法沃土之中的集合就是法院文化。要让法院文化这个优秀文化品种在我们工作的灌溉下扎实成长,选种和培育方法至关重要。

  一号种子:公正、高效、阳光

  播种领域:审判执行、司法公开

    一项项好的审判和管理制度,被法官习惯的遵守,通过公正审判,让社会人能够感知并自觉认同,久而久之,这些制度就形成了一种文化,同时这种文化又反过来促进审判工作更加公正、有序的开展。郑州高新区法院致力于将法院文化渗透到每项制度当中,以制度文化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素质,以先进的审判理念指导法官审判行为。  

  2011年,郑州高新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在正确工作理念指导下,由审管办牵头,全院上下开始了富有创造力的审判管理改革进程:一是积极转变观念,确立了服务决策、服务法官、服务群众的工作方向;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最大限度的实现审判信息与管理信息的对称,健全审判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公开机制,保证管理信息客观准确、公开透明,方便法官更加清晰的评价审判活动;三是严格落实节点控制、在线监管,定期进行超审限预警及案件归档情况通报;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庭内逐案自查和由案件质量评查办主持下的庭室间互查制度,规定所有案件必须经评查后才能归档,严把案件质量关;五是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强化均衡结案,科学安排案件的审理,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六是增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人性化设计,让一线法官感受到信息化之便,享受到网上办案之利。

    为全力突破执行工作瓶颈,力克执行难,该院执行局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创新出一套“四项制度、一个中心”执行模式:一是探索执行预立案制度,对被执行人长期无法联系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又不宜、不能执行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只进行预立案登记,但不进入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正式立案执行;二是推行小额执行法官制度,由专人负责办理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采取以教育引导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方法,快立快结;三是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聘请当地有威望的人员为执行联络员,及时掌握被执行人信息及财产线索,提高和解率,减少执行对抗;四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每位执行法官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后,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建立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电子邮件,对反映被执行人行踪及其财产下落的线索以及突发事件,做到及时登记、及时通知、及时侦办、及时处理。

    一所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年轻法院,必然带有阳光的气息,这些阳光点具体体现在内部管理与便民措施上。2009年,河南法院率先把“审判活动”搬上网络,从所有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实现全部挂网到案件庭审现场网络直播,让群众以最便利的途径接触、了解和监督司法工作,开辟了司法公开的一种网络化生存形态,郑州高新区法院自开展文书上网及庭审直播以来,应上网裁判文书的挂网率连年保持100%,累计上网文书3533份,实现网络庭审直播326次。今年我院创新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创办《法院工作信息报》,将本院的工作亮点、工作动态、工作思路等以季度通报的形式报送给上级机关、三个开发区领导班子、人大、政协代表等,方便了党委和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二号种子:爱民、便民、利民

  播种领域:服务中心、审批流程

  诉讼过程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过程,要把法院文化渗透到诉讼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通过完善立案窗口和便民诉讼网络服务功能,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诉讼服务管理,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文明亲和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拉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

  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需要一个实现有效互动的平台,人民群众可以自由的提出自己的疑虑和困惑,广大法官也可以倾听群众的呼声并提供各种高效便捷的服务。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的构想,正是在这种需求之下逐渐明晰的,经过广泛论证后,一个集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讼指导、便民服务、普法宣传、立案审查、收费退费、司法救助、公示催告、诉前保全、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信访登记、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法官会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速裁)20种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应运而生。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程序一体化,流水线作业,营造快捷、便民、高效的法院诉讼服务环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便民的实惠。

  在硬件设施上,购置了可视触摸屏、等候桌椅、饮水器具等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贴心关怀。在工作制度上,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司法礼仪、接待用语、法律业务知识以及保密事项的培训,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日清零”制度,即窗口人员将收转的材料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半小时送交给承办的业务庭签收,对涉及撤诉申请、保全异议等较为紧急的材料立即转交业务庭。从业务庭室抽调办案能手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于简易案件由办案人员先行组织调解。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令众满意的效果。

  三号种子:崇法、有序、科学

  播种领域:内部管理、信访工作

    法院内部工作的高效运转,需要以科学的制度为保障,郑州高新区法院实行综合督察制度,由专职督察员对审判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法院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工作中严格纪律、约法三章,实行干警周一点名、平常指纹机签到制度;为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严厉禁酒,工作时间务必穿戴整齐;为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坚持院长值周讲评制度,由值周院长对上周的工作进行点评,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内部管理让整个法院呈现出欣欣向上的工作气息,全体干警被“讲团结、出政绩、比奉献、我与法院共荣辱”的气氛包围。

    法院信访工作与诉讼文化紧密相连,要打造科学合理、崇尚法律的诉讼文化,以引导法院信访工作步入崇法、有序、良性发展轨道;建立一套良性的信访接访与化解机制,以点带面,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崇法、有序、文明的信访文化,在老百姓心中重塑法律的权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一个更为理性、更加文明的信访接访与化解体系在高新区法院形成,本着有访必接、有错必纠的原则,引导当事人“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访”,对于闹访、缠访,影响法院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当事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立案信访部门接到信访案件后,迅速进行甄别处理,将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凡不是法官自身能解决的,交由信访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凡信访部门不能单独解决的交由党组拿出解决方案,做好法官的背后支撑,减轻其信访压力,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在思想意识形态上,引导干警以积极的态度认识信访,以诚恳的态度和充分的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让一线干警充分意识到,信访工作是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能够使我们更加及时的了解当事人对于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并及时听取当事人意见,在第一时间将社会矛盾予以化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四号种子:风清、气正、廉洁

  播种领域:队伍建设、廉政预防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特别是对于我院来说,干部队伍整体年轻,思想流动性较大,在法院工作压力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只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才有可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更好地促进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提出打造一支钢班子、带出一支铁队伍的口号,以积极向上的文化凝聚人心。

  廉政是政法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内容之一,也是一名党员的政治生命线,坚守住这条底线是每一名法官的道德良知。

  郑州高新区法院通过查找权利风险点,进行一对一的防控,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违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建立廉政教育制度,每年每人必须接受规定次数的专题教育;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强化内部日常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每位干警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根据干警在工作中出现的不同状况,有针对性地分别采取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的方式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比如在谈话制度中明确规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工作失误和落后的必谈,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及早发现,及早制止,为干警们提供一个和谐、安定的工作环境。这些措施和制度形成了该院独特的廉政文化,确保了每位干警都能够“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做事”,树立了风清、气正、廉洁的人民法院形象。

  五号种子:开放、理性、平和

  播种领域:司法宣传 网络舆情

   司法宣传工作是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的有效措施,更是弘扬先进法律文化,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重点,对于法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近年来,郑州高新区法院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多个工作领域展开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在第一时间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优秀法官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全力打造法院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网络舆情对公信力的影响巨大,守住了网络阵地,也就赢得了舆论话语权,建立一个更加科学、更加先进、更为可行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是司法宣传工作当务之急。开放、理性、平和是对待网络舆情正确的态度,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途径,作为检验案件社会效果的方法,司法应该以开放的胸怀面对网络舆情,应该冷静地去分析和处置,和网络建立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同推进法治进程。郑州高新区法院以开放的姿态,开通“网评法院”栏目,积极接受当事人评议,公布“院长信箱”,真诚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创新法院文化传播方式为手段,把法院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使人民法院成为社会正面舆论的领航者。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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