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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农民为筹钱建房竟盗窃摩托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11 14:2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银环)
6月1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谱华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徐谱华系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农民。今年初,被告人徐谱华准备在自家宅基地建三层楼房给儿子结婚,但手头资金较紧。于是2012年4月12日晚上,被告人徐谱华携带钢锯、钢筋钳等工具,窜到丰城市筱塘乡前荣村、白土镇车上村,趁人不备,窃得徐讯湘的三菱摩托车及夏一华的宗申牌三轮摩托车各一辆,共价值人民币8620元。当晚凌晨,小港镇集镇居委会居民李山、毛根宇等人见被告人形迹可疑,便将被告人徐谱华抓住并报警,小港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被告人徐谱华抓获归案,并将赃物追回归还了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谱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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