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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夫妻诊所替人接生子死妇伤 夫妻均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5 09:03:5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周元卿)
跟随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丈夫行医看病,替她人接生导致婴儿死亡,产妇大出血、子宫被切除。近日,被告人蔡大凤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995年蔡大风跟丈夫陈某一起来到北京打工,二人租住在海淀区八家村里面。在老家的时候,陈某开过诊所,周围熟悉的邻居时常来找他看病,久而久之,夫妻俩就在家里备上常用的药,有时也给人打针输液,做起诊所的营生。“我从来没上过学,在家的时候看的多了就慢慢学会了一些,”蔡大风供述称,“他也没有医生的资质。” 2001年3月份初,张某找到陈某,请她给快要生产的妻子做个检查。“他检查完说一切正常,让我生产的时候再去请他。”张某称,“我给了他50块钱的检查费。”3月25日夜里,张某请陈某过去接生,陈某便让蔡大风过去,因张某的妻子分娩困难,蔡大风为她注射了催产针。婴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本来要收300元的蔡大风只收了张某100元,算是医药费。第二天早上,张某的妻子产后大出血,经医院抢救子宫全部被切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蔡大风夫妇为了躲避责任,当即收拾东西回到了老家。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蔡大凤不知所终。2011年陈某出狱,公安机关通过其账号发现蔡大凤的联系方式,于2011年9月26日将蔡大凤抓获。 “我到的时候她就已经生产了,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在庭审过程中,蔡大风对自己的罪行矢口否认,“我跟他们说过要去医院,但是他们为了省钱不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大凤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严重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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