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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三种精神” 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俞斌 发布时间:2012-06-15 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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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凝聚人心的纽带、是引领前进的旗帜。一个社会如何才能有活力?如何才能不断发展?尽管从最基础来看,物质利益是一个社会往前走的动力,但是当物质利益满足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再起作用的就不是物质利益,而是价值追求了。如何形成价值追求?只能靠文化来产生。[1]文化本身就是精神产品,但是文化背后还有精神,这是文化的灵魂,文化的主心骨,文化的精气神。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刻地论述了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1]建设好法院文化对于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将起着很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最独特的精神标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肯定是有差别的,社会往前走文化肯定要发展,但是文化发展离不开文化传统的滋养。不是说把旧文化抛弃掉了,新文化就自然出现了,真正的新文化和文化创新应该是把具有历史厚度的文化接续下来之后赋予新时代的新内容。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如何继承法院传统文化,又如何推进法院文化继续向前发展,成为司法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重大课题。安徽省凤阳县——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全国大包干的发源地、涌现出时代先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沈浩和全国模范法官赵家忠的地方,多年来,凤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牢牢把握法院文化的时代性、行业性、地域性、群众性、渗透性等特点,利用传统文化资源的宝贵财富,提炼出“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沈浩精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赵家忠精神”的三种精神,发挥传统文化具有的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持之以恒地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引导人、激励人,全面提升队伍文化品位,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期法官文明司法的新境界,谱写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2010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扬传统、引领前行方向——弘扬大包干改革创新精神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位农民冒着生命危险签订的那份“生死盟约”,小岗人敢于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向传统体制宣战,在农业中秘密发起了当时被认定为路线问题的大包干责任制,由此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这场变革直接导致了“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从根本上孕育和催生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开启了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闸门。“大包干”是实事求是的伟大实践,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创新实践。继承发扬“大包干”精神,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因时而变,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新问题;要把中央要求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走出富有地方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系统中一个分支,同样由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三个不同层面的要素构成。物质文化属于最表层,行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则是法院文化构成的核心,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2] 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要富有时代气息,反映地域文化,体现本院特色。法院要根据时代要求,结合地情院况,精心提炼具有本院特色和凝聚共同价值理念的“法院精神”,从而激发出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法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大包干”精神是凤阳县的传家宝,大包干精神的实质内涵是勇字当头、甘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和不敢走的路,需要莫大的勇气。如果没有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人类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文明。改革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革命,小岗人没有因为巨大的政治风险而放弃改革的尝试,相反,正是他们发扬了勇字当头、甘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以自己的生命下注,才赢得了创新的辉煌业绩。 凤阳县法院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基层法院,辖区85%以上的人口为农民,群体纠纷多、宗族观念强、案件易上访、执行难度大,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涉农承包为常发纠纷类型。近年来,凤阳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不断攀升。案件的处理难度也愈来愈大,调解率低、上诉率和发改率高、缠诉缠访和执行难成为困扰法院科学发展、影响法院声誉和地方稳定的主要问题,“夹生案”、“回头案”不能有效杜绝。 2008年以来,凤阳县法院大力发扬创新精神,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以敢为人先的胆识、超越前人的勇气学习“大包干”精神,[3]高举改革创新的大旗,坚持最困难的地方通过改革创新寻找出路,最重要的领域通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最关键的环节通过改革创新取得突破 “1个案件6升油”,这是凤阳法院办案成本核算规定中单案燃油消耗量的最高上限。象单案成本核算这样的规定只是凤阳法院近年来规范化管理诸多改革措施中的一项。凤阳法院紧紧抓住制约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不断突破思维误区和机制上的陈旧做法,全面推动法院工作机制创新,对不适应法院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规模地完善和变革,先后制定、修改、废止规章制度50余项,凡是需要规范管理的都纳入制度范畴,形成了结构合理、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 积极实施诉调对接和立案速裁速调,全面推行审判和执行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考评。优化管理流程,进行随机分案,均衡法官工作负荷,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全省基层法院最早推出裁判案件指导监督制度。积极构建执行工作新机制,将案件执行分为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异议审查、结案五个阶段,所有案件同一类程序和事务都由专门法官负责,发挥集约优势,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通过分权制衡,加强了案件流程和质量内部监控,克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弊端。强力推行轮岗制度,法官同一岗位任职满四年均进行轮岗,因特殊需要未轮岗人员定期进行述职述廉,重点岗位到期必须轮岗。坚持廉政教育“三个一”活动,每年第一会是廉政会、第一课是院长上的廉政课、第一考是廉政考试。坚持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健全干警监督评价机制,把干警工作业绩、平时表现和业外活动全部纳入管理视线,记入执法执纪档案,重点岗位和环节监管得到显著加强。 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传承赵家忠司法为民精神 精神文化是法官的精神食粮,通过输入精神文化,可以帮助法官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坚定司法为民信念,有效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重大思想问题。法官精神是法院人文精神的“精髓”与“灵魂”,培养与塑造法官精神是法院人文精神建设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法官精神是法官对职业崇敬与向往的理想境界,是对法官人生观的提炼、升华与超越,它是法院发展的精神原动力,深刻地影响着法院的走向与未来。 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精神素质的培养,在新的司法环境下,法官精神的表现元素是什么?或者说法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公平、正义、中立、平等、透明、高效、为民、独立、文明、和谐、廉洁等,这些都是新的历史时期所倡导的法官精神,其中最核心的精神就是“公正、廉洁、为民”。 塑造法官精神要培树先进典型群体和个人,以先进单位做引领,以典型个人做榜样,从而促进法官群体同质理想信念的形成,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几年前,一个法官的名字在江淮大地深深的撞击着人们的心灵,赵家忠,一个以生命诠释司法公正的年轻法官,把法官的正义和亲民形象深深地烙印在人民的心中。他办结的1551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涉访,由于忘我的工作,终因积劳成疾,于37岁就离开了他深深挚爱的审判台,最高人民法院和安徽省委分别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 “结一件案子容易,可双方的疙瘩谁给解?在农村当法官办案子,就是要多调解,多跑点路,多流点汗,多费点口舌,把理给双方说透,让他们明白是非曲直”,“这是家忠生前留给凤阳法院法官们印象最深的话”,这些年来,全院干警心理上觉得家忠一直和大家在一起,他的为民精神也一直在激励着大家通过司法实践延续他司法为民的光辉事业和崇高理想,使当事人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司法的为民主旨。 法官的情感来自于人民。2009年8月10日,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了“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的科学论断,指出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要求人民法院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司法具有最为广泛的人民性,这也决定了我们法官对广大人民群众要具有一种深沉的、无私的大爱,要求我们必须时时处处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时时刻刻把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 司法的本真是为民,赵家忠生前的人生轨迹也正是诠释着这样一种本真。凤阳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便民措施等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设立“假日法庭”“黄金周合议庭”,各法庭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安排审判员轮流值班,分管领导带班,专门处理假日期间的接访、咨询、立案等具体事务,并对小额纠纷进行速裁,以方便群众诉讼,及时解决纠纷。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服务,推出法庭便民QQ,着力打造民意沟通和法律宣传新平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馨。构建“四位一体”巡回办案网络和大调解格局。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和小岗村等地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站和办案点,每村商定一名审判协理员,构建“庭、站、点、员”协调联动格局。通过巡回审判,把法庭开进社区、开进学校、开进企业、开进农家庭院、开进田间地头。切实做到“五就地”(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兑现)和“五不传”(老年人不传、残疾人不传、雨雪天气不传、交通不便不传、农忙季节不传)。法官通过审判站、点有案办案,无案送法,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化解各类诉讼和诉前纷争,实现多种解决矛盾方式的直接对接,全院诉讼调解率达到了69%,做到了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涌现出了多名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办案能手。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努力创造和谐社会成为所有法官共同的心愿和工作目标。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的生命都是短暂的。但是,有一种生命是可以长存不朽的,这就是永恒的精神魅力!赵家忠法官逝去了,他在追求司法公正和人民满意的征程中倒下了,作为物质的生命结束了,但是这位优秀人民法官的英名将长留于党员队伍和法官队伍之中,永远成为激励法院干警奋勇开拓,司法为民的强大精神动力。[5] 以人为本、富有人文性——学习沈浩创先争优精神 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的特定群体的文化,因此,以法官为主的人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决定因素。基层法院建设法院文化,既要重视法院整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又要注重法官这一特定群体的物质与精神需求,理解、尊重、关心基层法官群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真正使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2004年,沈浩同志放弃了省城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欣然接受党组织的安排,任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在小岗村任职6年,沈浩同志始终怀着一种重任在肩的使命感,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克服种种困难,扎根农村,尽职尽责,辛勤耕耘。习近平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像沈浩同志那样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成为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基层的忠实执行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秀带头人。 沈浩同志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积极探索科学发展道路,其实质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英国有这样一句谚语“优良的示范是最好的说服”。榜样人物总是给人以感动、震撼、鼓舞和鞭策,会给人带来朝气、信心、力量和巨大的精神影响力。凤阳法院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突出自身特色,结合本地方和本单位实际,开展“向沈浩学习、做人民满意法官”、“学习赵家忠,口号变行动”等活动。积极引导干警形成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之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能力,通过法院这个平台实现自身的价值。开展“三走三看、三比三想”。到红色根据地走一走,组织干警到嘉兴南湖等红色教育基地,看一看先烈的丰功伟绩,比一比思想信念,想一想怎样发扬传统。到农村走一走,走进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看一看农民的艰辛,比一比劳动环境,想一想怎样司法为民;到先进法院走一走,先后到山东东营、浙江宁波等先进法院考察学习,看一看差距所在,比一比精神状态,想一想追赶思路。 凤阳法院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满足法院对于人的物质和精神等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目的。开展“百日办案竞赛”、庭审竞赛、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技能竞赛和法警大比武活动,激励干部在本职本岗上创先争优。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转变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促进了干警司法能力的提升,形成了“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先后有11个庭室、支部和30多名党员受到省市县和上级法院的表彰,涌现出“赵家忠”式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体。 文化凝聚力量、文化赢得尊重,文化创造价值。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6]加强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是各级法院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凤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法院特点、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形成以“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沈浩精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赵家忠精神”三种精神文化为核心的法院文化建设新格局,努力为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 参考文献: [1]严昭柱《如何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载于2012年2月15日《时事报告》。 [2]童国梁《法院文化的功能和作用》载2011年3月25日《人民法院报》法律文化。 [3]严有根、宴志强《法院文化建设:构成、意义及运用》。 [4]刘云山《肩负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智慧力量》载于2011年12月06日《光明日报》 [5]许波《永恒的精神魅力》。 [6]冯燕杰《论中国特色法院文化建设之途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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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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