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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聋哑人因盗窃再次入狱
发布时间:2012-06-19 10:37: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贺国华)
6月18日,江西井冈山市法院审结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被告人封某于去年3月犯盗窃罪刑满释放后再次身陷囹圄。
被告人封某,聋哑人,2011年3月犯盗窃罪刑满释放。2011年5月至今年3月,在井冈山市茨坪、龙市两地采用撬门方式疯狂盗窃24起,折合人民币近50000元。由于被告人不能正常表达语言,给案件正常审理带来了困难。该院注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专门指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被告人封某的辩护人,承办法官又通知被告人的朋友担任被告人翻译,采取反复多次的言语式比划相互交流,进行特殊的庭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考虑到被告人封某系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封某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同时对法庭为他免费提供手语翻译和援助律师表示感激。封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并用手语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决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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