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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四次上路抢司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0 11:08: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华英)   丰城一男子参与上路抢劫司机,在同案人全部被判刑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06年3月29日晚至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蔡某伙同戴某等人合骑一辆摩托车,窜至本市锦鸿汽车城、丰抚公路杜市镇水口庙与马兰庙之间的路段、水口庙路段、桥东路段,采取拦下货车,威胁被害人方式,共抢得现金4320元,手机五部。被告人蔡某共参与抢劫四次。2011年9月28日,被告人蔡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结伙以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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