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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调解文化催开遍地和谐花
作者:詹珠芳 发布时间:2012-06-20 14:05:48
调解在我国有着深邃的文化内涵和悠久的历史传承,作为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东方经验”,就如一朵“东方奇葩”在人民群众中绽放光彩。调解“调”出来的是一种功夫,“解”的是一种怨气,消除了群众之间的隔阂,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促进社会和谐,政通人和。福建省漳平法院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坚持将法律刚性和文化柔性相结合,调解与法院文化相契合,形成了深厚的调解文化底蕴。去年以来,共调解民商事案件1341件,调撤率从2007年的53.6%上升到2011年的78%,连续多年来位居龙岩市基层法院之首,其中永福、新桥两个基层人民法庭的案件调撤率连续十八年保持在90%以上。2010年该院被福建省高院授予“全省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打造调解文化阵地,唱响和谐 “这是我活了70多年以来的第一场官司,以前电视里看到打官司气氛都很紧张,法官很严肃,可没想到来到漳平法院诉前调解室,墙上挂着几幅风景画,写着一些哲理性的提示语,心都放松下来了。” 一个因相邻权纠纷前来参加诉前调解的郑老伯称赞道。 漳平法院全力抓好调解室文化建设,为了建立温馨、和谐的氛围,营造心平气和的调解环境,设置调解席、记录席、双方当事人席和旁听席,在调解室醒目位置挂上漳平特色风景画,上面写着“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风平浪静”等提示语,调解桌上摆着花卉,窗户上挂上了浅蓝色的布帘,设立了调解温馨提示,绘制出了一幅“和为先、礼相让、言以和、气互消”的和谐文化画面。诉前调解室的调解文化建设,有助于当事人更加心平气和地沟通,加强了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在庭审中法官看出双方当事人有调解的可能性,就拉着双方走出肃穆庄严的法庭,到一张圆桌坐下,再沏上一壶好茶,拉家常,说道理,最后没过多久双方往往都客客气气地握手言和,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法院。 近年来,漳平法院以“诉前调解室”为载体,建立与司法行政、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既避免了当事人付出过高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还避免了对簿公堂可能造成的矛盾激化,使很多矛盾纠纷的解决更方便、更顺利。通过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聘请退休老法官开展诉前调解,共立案、诉前调解纠纷116件。同时,2010年4月15日,交通巡回法庭在漳平市交警大队挂牌成立,在调处交通事故纠纷过程中,巡回法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财产保全、先行给付、法院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的“无缝衔接”,有效破解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执行难。 探索调解艺术,调暖民心 “洪水无情,人有情啊。洪水冲走我的房子,儿子们又不愿意养我,正当我伤心度日的时候,是你们,是你们主动联系了我儿子协调赡养问题,调解完一段时间后还来问我儿子对我好不好,我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有你们亲哪。”陈老伯潸然泪下,紧紧地握住第三次走访他家的法官。 2010年6月15日,新桥镇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水。在灾后走访过程中,部分灾民反映新桥村有一年过六旬的灾民陈伯,房子被洪水冲毁无处居住,且身患多种疾病,急需住院治疗,却又没钱治疗。虽然他有三个儿子,但是对其都不闻不问。新桥法庭干警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安排老人家住进政府统一搭盖的救灾帐篷,随后通过村调解员召集灾民陈伯及其三个儿子进行沟通协调,法官先是围绕传统的伦理道德讲述敬老爱老故事,引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和万事兴” “劝君莫把老人嫌、谁能长生永少年”等谚语名言,指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接着又翻出法条指出拒不赡养父母要被追究遗弃家庭成员的刑事责任,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打开了三个儿子的心理防线。通过说服教育,三个儿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拿出2000元给父亲治病,承诺轮流照顾父亲,并当场把他接回家居住。 民间有“一场官司十年仇之说”,漳平法院的法官们深深地体会到调解对于消除纷争,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的确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们坚持着“和谐氛围感染群众,直白方言贴近群众,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传统文化影响群众”的调解文化理念,把独特的“调解文化”融入到调解的具体实践之中去,提炼出了“五情七法”调解法,针对常见五类案件的调解心理特点,即赡养案件有亲情、离婚案件有旧情、借款纠纷有友情、村里纠纷有邻情、交通肇事有同情,创造性地提出七种调解法:宣传教育法、趁热打铁法、冷处理调解法、化整为零法、亲情感化法、陈明利害法、借用力量法,从而不仅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也真正绽放了社会的和谐之花。 为快速化解案件当事人的予盾,该院法官不断完善“五情七法”调解法,仍苦练调解技能,研读漳平风俗文化、漳平方言等书籍,定期召开调解交流学习会,不断地提高调解水平,在案多人少的条件下,实现用扎实的调解技能快速化解纠纷,满足群众的诉求,提升司法满意度。 坚守巡回调解,弘扬法治 “这种巡回调解在我们村很受老百姓喜欢,不仅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还宣传了法治理念,教育了村民,现在一直在联合构建“无讼乡村”,我们村很快就要变成无讼乡村啦。”漳平卓宅村村委书记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2011年7月5日晚上,稻香四溢,蛙声一片,在这个寂静的小山村,林某家的庭院却异常热闹,原来,漳平法院新桥法庭巡回调解到林某家,由法院联系当地的村长,召集村民一起旁听调解,旨在不仅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和,还可以起到宣传法制教育的效果。2010年2月,因省道208线道路硬化,林某经营的维修店所维修的车辆只能从加油站经过,加油站老板邓某以林某店铺维修的车辆经过会给加油站带来安全隐患为由,在林某的维修店边上堆放砖头和砂子,阻断车辆经过加油站。3月双方又因车辆通行问题再度发生分歧,矛盾一度升级。林某声称要发动村民不让邓某经营并阻断交通;邓某声称要叫人打林某。村调解员及时介入进行调解,但邓某及其家属态度强硬、蛮横无理,还对调解工作人员破口大骂。后来村调解员邀请该院法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所以就有了晚上巡回调解的一幕,他们一面耐心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当事人的焦躁情绪;一面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及时将情况转告当地党委政府,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使升级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经新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进村干部、村干部共同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以208线省道公路边为准线,往加油站方向6米,双方不得设障碍物,保证车辆通行。 漳平为闽西山区,交通极为不便,遇上矛盾纠纷,山区的群众往往要跑四五十公里到城区法院或就近的乡下法庭要求解决矛盾,针对群众的方便需求,该院共设立了12个巡回调解点,由人民法庭定期派出法官现场调解。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开到了村民的庭院里,通过调解不仅调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也调出了和谐的“少讼”村居。同时,该院加强和各司法所、村干部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调解,以巡回调解的形式共谱平安建设的“新乐章”;通过“法律义工”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接访调解工作,变矛盾纠纷“事后调处”为“事前防控”,真正做到能动司法。该院法官也常以调解为契机就地拉起横幅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以案说法,并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旁听的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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