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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撬门盗窃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9: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丰城一男子采取用螺丝刀撬门的方式窃取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6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1月11日至22日凌晨,被告人杜某先后五次窜至丰城市一九五地质勘探队等地,采取用螺丝刀撬门的方式,盗窃电脑、现金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19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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