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丰城一男子撬门盗窃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9: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丰城一男子采取用螺丝刀撬门的方式窃取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6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1月11日至22日凌晨,被告人杜某先后五次窜至丰城市一九五地质勘探队等地,采取用螺丝刀撬门的方式,盗窃电脑、现金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19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