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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7岁少年盗窃香烟上百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3 11:39: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春)   只因一念之差,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岁月。17岁少年利用去仓库提货之机,第一次私藏三十几条香烟与其他货物混杂运走,尝到甜头的他又一次搬墙撬锁盗窃上百条香烟,两次涉案金额高达41150元。7月2日,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晨晓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11月6日上午,被告人晨晓趁在九江县商贸中心工作之机,在满鑫商贸中心河边仓库提货时,看到仓库有大量的香烟,于是心生贪念趁仓库管理员不注意,偷偷将三十一条香烟装入纸箱,与其他拖运的货物夹杂一起用电动三轮车运走。事后他将这些香烟以低价卖给他人,轻而易举到手的钱财让晨晓意犹未尽。14日凌晨,晨晓又来到满鑫商贸中心火车站仓库,将堆砌在后门的砖墙搬开进入仓库。撬开隔壁房间,将该房卫生间内装有香烟的四个纸箱盗走。此次共盗得香烟146条。后仓库管理员发现香烟被盗报警。九江县公安局展开侦查,不久便将晨晓抓获归案。经鉴定,两次被盗香烟价格共计人民币4115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晨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1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晨晓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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