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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县政府门卫监守自盗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3 11:51: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龙园玲)   广西天峨县一名做了8年且深受领导和同事好评的县政府保安汪长干,竟然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结果身陷囹圄。近日,天峨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汪长干拘役五个月。

    现年28岁的汪长干,于2004年应聘到天峨县政府做保安。8年来,汪长干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深得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好感和信任。2011年8月15日正值汪长干值夜班,凌晨2时许,汪长干在办公大楼内进行巡查,当其走到四楼时,发现一办公室未上锁,电脑显示器未关闭。财迷心巧的汪长干立即进入办公室到处乱翻,并在一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一部黑色直板苹果牌手机,汪长干将手机装进口袋后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由于该手机价格昂贵,汪长干无法销赃,只好留着自己使用。失主上班发现手机被盗后,立即向天峨县公安局报案。天峨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采取刑事技术手段对该手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锁定汪长干为犯罪嫌疑人。迫于法律威慑,汪长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首首,并退还了盗窃的手机。经物价鉴定,该手机价值4100元。

    天峨县法院审理认为,汪长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汪长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主动将被盗物品退回,未给失主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此外,汪长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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