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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家路上盗窃“无主”摩托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3 11:5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桐岭的周某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边停放一辆无人看管的摩托车,就顺手将该车盗走。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11月18日13时许,周某到桐岭镇马料村玩耍回来,至209国道的村级公路上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红色华鲨牌HS125-A型二轮摩托车,看四下无人,遂起盗意,用双手摇断摩托车车头锁,并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扳手撬开摩托车。为了拿走该摩托车,周某还将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停放在隐蔽处,顺手牵羊就推走了华鲨牌摩托车。

    2012年2月,周末因吸食毒品被武宣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月20日,其自动向公安机关供述盗窃该摩托车的事实。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4224元。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22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其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期间,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事实,应视为有投案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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