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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出路兄弟反目 巧执行骨肉言和
发布时间:2012-07-03 12:17: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军 严长龙)
同胞亲兄弟因相邻出行通道产生纠纷,以致多次互相指责,争吵谩骂,兄弟俩反目成仇闹上了法庭。6月29日,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江西省弋阳县法院法官和解执行了一起兄弟之间的相邻纠纷案件。兄弟俩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深情地说:“谢谢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折服了我们,唤回了我们久违的亲情,如果再闹下去,我们都对不起法官”。
原告罗某日与被告罗某年系同胞兄弟,两家毗邻而居,房屋中间隔有一条可通行的通道。母亲去世后,弟弟罗某年未与哥哥罗某日协商,将院墙砌至罗某日家房屋西侧外侧,使罗某日的侧面出路变窄,妨碍了罗某日家正常通行。罗某日要求被告罗某年拆除院墙,罗某年不同意。为此,两家产生纠纷,后多次经村委会、乡政府调解,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反目成仇。一气之下,罗某日将罗某年告上法庭,要求罗某年停止侵害,恢复原状。2012年4月19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某日自愿补偿罗某年人民币3000元;罗某年自行将在罗某日房屋西侧外侧的红石墙拆除,留出1.1米通道由罗某日使用。 调解生效后,罗某年未能自愿履行义务。无奈之下,2012年5月28日,罗某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亲兄弟这一特殊关系后,并未就案办案,认识到根据已往的经验,如果直接下达执行通知书,强制拆除围墙的话,法院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对于当事人双方而言,亲兄弟还这般争斗本不是件荣耀的事,只会更会让村民们看着笑话,强行而为无异于火上浇油,使双方关系更僵,加剧后辈的矛盾冲突。考虑到各方面影响,法官决定设法做通双方的工作,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为此,执行人员及时约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由于两兄弟积怨甚深,均不欢而散。 于是,承办法官深入村中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全面了解了案情,同时根据本案的特点,对案情与双方矛盾症结进行深入分析,并多次前往案发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由于本案的关键在于化解亲兄弟之间的怨恨,从家庭团结和谐的角度出发,法官认为还是要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此纠纷,方可达到本案的执行效果。为有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6月29日,承办法官再次来到罗某年家中,并将罗某日召集一起坐到桌旁商谈。基于“兄弟为手足,血脉总相连”的思想理念,并本着“以和为贵”的调解理念,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梳理说服。同时,运用亲情调解法,从亲情的角度入手,以感情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详细释明两兄弟之间案件的法律关系及调解的合法性,强调了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要求双方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角度考虑,注重亲情,互相理解。“强制拆除围墙,既毁坏物品又损害你们在村民眼中的形象,好好的一家人何必为了琐事撕破脸皮、骨肉相煎,世代结仇代价太大…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为了彼此的亲情,为了以后更好的相处,也为了延续你们孩子的亲情,希望你们能够彼此忍让,如果你们的老母亲在九泉之下,看到你们现在的样子,也会不安的!”。法官循循善诱,几番推心置腹的话语,使双方对自己的行为开始感到愧疚,各自的态度明显有所变化。 经过情理的感化、法理的引导,法官的的真诚和辛勤的工作,终于感动了双方,使双方认识到血浓于水,任何恩怨都无法取代的兄弟亲情。双方紧张的关系趋于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当即让兄弟俩拿来线和桩,依照法院确定的位置,动手测量、埋桩、拉线,留出1.1的通道。看到法官这样为了他们如此用心,兄弟俩不令而行,一起动手,很快将原来的矮墙拆除。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处理,使得本已反目成仇的亲兄弟能够亲情再现,重归于好,从而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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