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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网后顺路盗窃摩托被抓
发布时间:2012-07-03 16:40: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上网后,临时起意盗窃他人摩托车,被害人找上门追回被盗摩托车,武宣男子黄某在吸食毒品后背公安机关传唤时如实供述了盗窃的事实。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6月8日15时许,黄某在武宣县桐岭镇桐岭街“华锋网吧”上网结束后,在网吧门口碰见何某(已判刑)、廖某(另案处理),在廖某的提议下,三人合伙将李某停放在“华锋网吧”门前的一辆红色隆鑫牌LX125-31型二轮摩托车盗走。

    案发后,三人将盗窃得来的摩托车停放在黄某家中。次日上午,李某经多方打听,到黄某家中将摩托车追回。2011年6月8日,同案人何某已如实供述其伙同黄某盗窃李某摩托车的事实。2012年2月15日,黄某因吸食毒品被武宣县公安局传唤,其如实供述了其与何某、廖某合伙盗窃李某摩托车的事实。

    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740元。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何某、廖某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7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黄某只负责放风,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予以从轻处罚,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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