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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能断家常事
——玉山县法院推行“联村法官”制度化解家庭邻里纠纷
作者:钱子平 高凤梅   发布时间:2012-07-04 14:49:22


    为应对各种矛盾复杂多变,诉讼案件高速增长的态势,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利用基层7个法庭覆盖全县及城区的优势,设立“驻村法官联络点”,建起“以法庭为中心,以驻村联基点,全面辐射基层集体组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大格局。

  都说清官难断家常事,家长里短的事,剪不断理还乱,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甚至是流血事件。玉山法院的法官们,凭着爱民之心,不厌其烦地“管”民生琐事,化解了大量的家庭矛盾纠纷。

  怀玉乡锦溪村的一名陈姓的残疾人,也是五保户,有两个弟弟陈列新与陈列金,年迈的父母也均都健在。1996年,兄弟三人进行分家后一直相安无事。但2011年4月以来,二弟陈列新多次找到陈某,要求将父母分给他的旧房屋归其所有或重新分配。便多次到店内闹事并损坏了部分物品。兄弟间矛盾迅速恶化,哥哥陈某一怒之下把二弟陈列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父母在1996年分家时所签订的协议上的房屋产权,年迈的父母见此情景也都无能为力,看着兄弟间反目成仇,终日以泪洗面,无颜面对村里老少。

  这一情况正好被该村的驻村法官占义标看在心里,急在心上,受理该案以后立即走访当地村干部、司法协理员以及原、被告两兄弟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占法官认为本案的重点是执行,若执行不顺利,还是“案结事未了”,不仅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更影响双方家庭的关系,进而危及辖区的和谐稳定。该村驻村法官占义标庭长要求全庭法官把身子沉下去,深入老百姓家里,真正打开心结,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着力点。

  2012年3月29日,在锦溪村书记、双方家族长辈等共同参与下,法庭召集双方开庭调解。被告陈列新(系原告二弟)认为原告的房屋其中一间是其用钱从五保户沈三香处买来的,其应有所有权,而原告则认为此房屋是父母分家时分给他的,他有全部所有权。调解首次受阻,但法庭没有放弃,仍保持与村委会的联系,请他们多做被告的工作。

  联村法官占义标决定对此案在怀玉乡锦溪村巡回审理,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当天,锦溪村留村的男女老少、同族相邻都一起赶到庭审地点参与旁听。“功夫不负有心人”,童坊法庭在审理该案中,3次到当地调查事实,3次调解、2次开庭,5次邀请及委托司法协理员、司法所、村委会、家族长辈等一同做工作,最终用耐心、用诚心感化了当事人,最后三兄弟就房屋等财产自愿达成协议,而原告也当庭撤回了起诉。

  该案真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宁,取得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也获得村委会等当地组织和村民的一致好评。

  案件的前期介入、中期审理以及圆满审结的过程中,联村法官平常日里所接触的案件大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村里的男女才少都能看到法官们整日忙碌在村间小道、农家院落的身影;他们是为人民办实事、解烦忧的平民法官;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正在不断崛起的新新力量。

  岩瑞镇的石牌村的连某与叶某系邻居,两家房子是前后排列。在原告连某后门与被告叶某前门相接触地方有一块大约两平方米的空基,自1989年叶某便空基上植树、堆放杂物。因叶某堆放的杂物阻碍其房子后门的进出,便要求叶某将堆放在其屋子后门的杂物搬走。叶某称该块空基归他所有,有买屋契约为证,堆放杂物与连某无关,自己合理使用其物的使用权。两家人为此事一闹就是十九年,互不相让。

  该村联村法夏师文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前往原、被告家里对所争议的空基进行了勘验、描图。经了解得知,双方所争议的三角形空基系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夏法官对双方耐心劝导,但无奈十九年的纠纷,双方积怨已久,盛气之下的连某还是叶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公正处理。

  2011年8月份,夏法官及鸡头山法庭全庭人员,并邀请镇里分管政法工作人员再次到原、被告所在村部巡回审理该案,夏法官对双方此类案件审理给予一个结果预知,最后采用尽量争取以情理相互推进的方式对双方加以情理疏导。最后叶某、连某认识到同为邻居,和谐还是最重要的,都表示同意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由叶某补偿连某500元的后门进出不便的损失,连某也同意今后不再干涉叶某使用相邻的空基,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联村接“地气”,入户暖民心。自该院实施“法官联村”制度以来,共帮助基层组织化解各类案外矛盾7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次数32次,开展巡回审判324次,走访群众62次131人,发放便民联系卡1500余份,收集群众意见78条,提出司法建议4条。通过定期巡回、驻村办案、开展宣讲、指导民调、上门回访等工作方式,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了百姓家门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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