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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加强司法协理员培训提高解决纠纷能力
发布时间:2012-07-10 10:15:13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彭跃进 余立)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培训司法协理员,不断提高司法协理员解决纠纷的能力。

    该院以13个基层法庭为依托,通过集中培训与分片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采取“四项措施”培训司法协理员。

    一是建立完善“训研结合”的培训机制。从调解程序和技巧、相关法律运用等方面对司法协理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择典型纠纷组织司法协理员进行研讨,邀请法官、律师、资深人民调解员进行讲评。

    二是规范司法协理员培训范围。主要围绕司法协理员的权利、义务、职能作用,以及民事诉讼的基本常识,诉讼引导、文书送达、调解、协助执行方法和技巧等内容进行。

    三是举办业务观摩活动。为开阔司法协理员视野、拓宽其调解工作思路,丰富调解工作经验,提高驾驭调解的能力,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技巧,不失时机的组织司法协理员观摩庭审和调解。四是为司法协理员培训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协调争取为司法协理员订阅《人民调解》等刊物,为司法协理员开放院图书室,每人发放图书阅览证,保证随时可以到院图书室借阅图书,查阅资料,方便司法协理员自学、查阅资料。

    同时,建立例会制度、跟班学习制度,并建立跟班学习日志;为司法协理员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定期对司法协理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辖区综治考评之中。

    据悉,今年1-6月,该院先后组织司法协理员员参加培训397人次,座谈交流3次,发放法律资料400余份,参与协助法院送达51件,参与调解183件,协助巡回审判47件,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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