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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辛县检察长下访“揽”来一段佳话
作者:吴贻伙 武庆杰 发布时间:2012-07-13 09:59:32
正义网安徽7月12日电(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武庆杰)7月9日,一面绣有“求实创新公正为民,宽严相济廉洁高效”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红阳的手中。
面对陈红阳和办案检察官,被不起诉的交通肇事者程某动情地说:“你们执法入情入理,工作耐心细致,给我最大限度的关爱与鼓励,请允许我用这深深的一鞠躬表示我至诚的敬意和感谢,我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程某的肺腑之言,实际上讲述的是检察长陈红阳一次例行下访中有意“揽”来的一桩执法故事。 无意间听得 “真民声”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陈红阳来到利辛县张村镇检察官便民服务点,了解检察干警驻点办公、开展检察便民服务情况。走访中,她无意间听到当地群众议论说,邻村老程家的三儿子程某(因事涉程某前途,故不点出其真名“程永标”——记者说明之),因发生交通事故,被县公安人员带走,还说程某正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当不错,面试通知都已发了,看来这次考试要“泡汤”了!议论此事的群众都感到非常惋惜。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红阳当即决定进一步走访村干部来了解详情。村干部告诉陈红阳,群众议论的确有其事。现年24岁的程某,2011年7月从某专科学校毕业,今年4月上旬报名参加了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的职位是利辛县公安局普警岗位。4月28日,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公布,程某由于自家没有电脑,便怀着激动的心情骑上一辆借来的摩托车,赶到张村镇找电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当天晚上7点多钟,在返回的路上,不料与一相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伤情鉴定,对方被撞成重伤。交警部门也认定,程某无证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取保候审在家。 村干部还介绍说,程某家境一般,父母年近六旬,母亲长期有病,程某兄弟四人,程某在家中排行老三。由于供养几个孩子上学,加上母亲有病,家中已欠帐20多万元,经济相当困难,碰上了这次交通事故后更是雪上加霜。但事故发生后,程某家人多方借钱,主动赔偿,以求征得对方谅解,想给程某争取一个从宽处理的机会。 听到这些情况后,陈红阳马上给公诉部门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他们密切关注此案,案件一旦移送过来立即报告。 检察长约谈嫌疑人 6月下旬,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利辛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陈红阳要求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核实相关信息。办案人员通过审查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后,程某及时电话联系家人,共同将对方送到张村医院救治。治疗过程中又想法筹借资金,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还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程某共赔偿对方6.5万元。 办案人员讯问程某后还得知,程某在这次公务员招录中,笔试、体能测试都已顺利过关,进入面试环节后,由于交通事故的影响,其面试成绩不太理想。通过登录公务员招生网站核查,证明其笔试成绩非常好,程某所说的情况属实。 “农村培养一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作为检察机关,既要严格执法,但又不能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如果因为我们处理的不慎重,而影响了程某的前程,这不是我们的办案目的。”陈红阳听取了上述情况汇报后,让办案人员与程某联系,请其到检察院来一趟,准备亲自与程某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约谈。 程某忐忑不安地见到了陈红阳。听着程某自责、懊悔的话语,陈红阳一方面积极肯定了程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正确的做法,另一方面又鼓励他勇敢面对现实,卸下思想包袱,要相信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和其本人实际,作出合法合情又合理的处理决定。 平和执法感动乡邻 7月2日,利辛县检察院院召开检委会研究此案。讨论中大家认为,程某属于过失犯罪,案发后积极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对方已表示谅解,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强行起诉出去,反而不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另外,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说,对程某的处理应该充分体现出法律的温情,并且对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院检委会据此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程某一家接到检察院的最终处理结果后都非常感动,专门绣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程某家的乡邻听说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也都争相传为佳话。 陈红阳告诉记者,“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只有真正落实到这样每一个具体的司法个案中,并且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才能取得较好的执法效果。据了解,今年以来,利辛县检察院已对15起轻刑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促成刑事和解9起,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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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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