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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为民维权二三事
作者:徐德高 海检 发布时间:2012-02-28 10:49:59
![]() 李伟民(化名)等人赠送锦旗。
“近年来,检察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执法理念,不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而且在关注民生、为民维权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因而深受人民群众好评,在我们代表委员中的反响也很好。”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晨朗电子集团董事长孙秀芳在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召开的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如是说。
据了解,2011年以来,海安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始终把百姓的冷暖、群众的利益刻在心中,不仅为他们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和公道,而且也使检民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融洽与和谐。2月28日,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平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三个小故事。 “十年信访路”有了圆满终点 2000年12月,时任海安开源公司(系国有公司)项目经理的钱士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举报,后经初查,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检察机关未予立案,但依据初查情况向案发单位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书》,这本身是一件属于检察机关正常行使职权的事情,然而,在2001年至2006年间,该公司却以检察建议书为据,扣发钱士云工资共计3.5万元。钱士云对此表示不服,曾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但一直未果。此后,钱士云又多次到县、市相关部门申诉上访,要求补发其工资。2009年10月,开源公司给钱的答复称:扣发工资是依据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做出的决定,这既是为挽回公司损失,也是对他的经济处罚。一石激起千层浪。钱士云认为这下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从2010年开始,他就以检察院违法办案,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到海安、南通两级检察院不断地信访,并表示如果不能赔偿他的损失,就赴省进京上访,讨回公道。 海安县检察院控申科受理该案后,及时将钱士云的申诉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深知如果不能查明真相,妥善处理,势必会引起严重的涉检信访事件。遂要求控申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协调解决,并随即成立了专案小组。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时隔10年,要找出事情的原委,还得从那份《检察建议书》入手。于是,办案人员首先调取该案卷宗,然后进行一番认真细致的查阅,终于揭开了这一谜底。原来,这份检察建议书只是针对开源公司当时财务管理混乱、审批职权疏漏、内部制约不严等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而提出的建议,并未就钱士云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因此开源公司所称依据检察建议书扣发钱士云的工资与事实不符。 于是,办案人员一方面及时将事实真相与开源公司交换, 并要求如数返还钱士云被扣发的工资;另一方面也向钱士云说明事实真相,让其认识到检察院既没有违法办案,也没有侵犯他的合法权益,自己缠访闹访越级信访已经严重影响了检察院的正常工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钱士云的信访问题,办案人员又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最终促成开源公司与钱士云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返还钱士云被扣的工资3.5万元,并一次性补助1000元,且当场履行完毕。 十年信访路,在海安县检察院认真、细致的工作下,终于得以圆满终结。2011年7月3日,钱士云为此专门送来了一块“公正执法,缔造和谐”锦匾,感谢检察机关为他主持了公道。今年春节前夕,钱士云面对前来回访的海安县检察院控申干警,他的心中充满了感慨,不由得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检察院的热心、热忱、热情,买断了我的十年信访路。” 假债权终于原形毕露 2011年11月30日,家住浙江嘉善县的经销商李伟民等4名申诉人联名致谢南通、海安两级检察院,并分别赠送了“领导坚强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如山,情系百姓”的锦旗。在赠送锦旗的现场,李伟民还激动地表示:“这次改判成功,剔除了几个假债权,我可以多要回100多万呐,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此事还要从2011年3月的一天说起。那天,李伟民一行4人为与华荣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来到了海安县检察院。一走进该院民行科科长戎益华的办公室,李伟民就激动地说:“今天我们是来检察院申诉的,你们是法律监督机关,这事儿必须得管。”一句话让这位有着二十多年办案经验检察官摸不着头脑。后经了解:海安县法院曾根据华荣公司9名债权人先后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对华荣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了拍卖,并拟订了清偿方案,但李伟民等4名债权人对清偿方案中列明的债权人江苏某银行海安支行(简称海安支行)、海安县海兴制造厂(简称海兴厂)及王望江等3笔债权持有异议。从2009年开始,李伟民等人就不断地向原审法院、信访部门多次申诉上访。他们认为该3笔债权是华荣公司为逃避债务,而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所形成的虚假诉讼。 由于该案涉及单位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影响也比较大,且办案要讲究证据,不能偏听偏信,戎益华便决定从查阅原始材料入手。通过审查梳理法院案卷材料发现,该案果然疑点重重:一是申诉人提出异议的三笔债权共367万,但诉讼过程却很简单,其中两件调解结案,一件以裁定支付的形式结案;二是诉讼周期短,一件仅用十天时间就结了案,另两件更是起诉当日就结案;三是海兴厂的法定代表人与华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姓顾,经打听,发现他们原是堂兄弟;四是这三笔债权都是在李伟民等人诉华荣公司偿还债务及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基于以上四点,承办人认为不能排除华荣公司与他人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以对付李伟民及其他债权人胜诉债权的可能性。“一定要深入开展调查,彻底揭开这个谜底。”戎益华和他的同事暗暗下了决心。 鉴于被申诉人海安支行、海兴厂与华荣公司之间的特殊关系,为防止他们互相串通,抵触调查,承办人决定先从外围入手,固定证据。通过调取被申诉人及华荣公司的存贷款账户及往来明细等信息,并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后,上述这些虚假诉讼的事实很快就一清二楚。原来,华荣公司确与三名被申诉人互相串通,虚假诉讼,逃避债务。于是,海安县检察院遂向海安县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然而,就在案件再审期间,有人又以“海安县检察院违法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为由,向上级检察机关举报,但上级院领导力排干扰,全力支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再审检察建议。2011年6月至11月,海安县法院用了5个月时间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再审,最终全面采纳了海安县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再审裁判彻底改变了原先的裁判结果,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事后,面对人民群众的感谢,戎益华深有感触地说:“该案的成功办理,依靠的不只是智慧和经验,更是一种责任与信念,彰显的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12万元出国押金又“完璧归赵” “犯罪嫌疑人终于把钱退回了,你快到检察院来取吧。”2012年1月22日,即农历12月29除夕那天上午,当海安县检察院公诉科的一位干警打电话通知崔立时,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村人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压根没想到事情终于有了转机,更没想到自己的出国押金又让检察院如数追了回来。 2010年12月,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的崔立萌发了出国赚钱的念头。经人介绍,崔立认识了办理出国劳务业务的蔡庆,由蔡庆办理去安哥拉的手续。为了成功出国,崔立向亲戚借了3万元钱,再加上女儿来年的2000元报名费,总算凑够了包括1万元押金的32000元出国费用。可是到了机场,崔立才发现,蔡庆为他以及同行22人办的不是工作签证,而是旅游签证,蔡庆所在的公司根本就没有代理出国劳务业务的资质。但押金已经给了,蔡庆也表示到了安哥拉会为他们换成工作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崔立他们只好登上了去安哥拉的飞机。后终因无法适应当地生活,思乡心切,还是决定回国。众人回国后向蔡庆索要出国押金未果,遂报案至海安县公安局。 得知海安检察院正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的消息后,与崔立一起出国打工的15名农民兄弟挤满了公诉科承办人的办公室,他们个个情绪激动,觉得这趟出国不但没赚到什么钱,还弄了个倾家荡产,连协议好的出国押金都要不回,没法跟家里交代,请检察官主持公道。一双双期盼而焦灼的眼睛,承办人怎能视而不见。“一定要把押金追回来”,承办人当即对这15名被害人表明了检察机关的态度。 “有钱也不退,何况没钱”,开始,满不在乎的蔡庆对承办人的劝说不以为然,报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承办人了解到,蔡庆平时好赌,手里根本没什么余钱。眼看审查期限已经过半,承办人加大了工作力度。先是向他释法明理,明确责任,不管是蔡庆还是其上线,都是连带责任人,都有退赔义务。再是宣传政策,争取宽大,退不退赔是一项重要的量刑情节。最后是亲情感召,讲述被害人崔立母亲重病入院,急需医治费用的实际情况,促使代退。承办人耐心细致的劝说,终于感动了蔡庆及其家人,他们积极主动筹款,春节前终于筹集到了12万元,这才发生了本节刚开始的一幕。 (文中除孙秀芳、李平、戎益华外均为化名)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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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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