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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院妥善应对民间借贷案件大幅上升态势
发布时间:2012-07-24 15:09:1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辛士俊)   今年1至6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4件,同比上升72.6%,涉案标的达5.94亿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幅增长,诉讼标的额也在不断增大,从传统的消费性借贷为主到更多的经营性借贷,从无息、低息借贷为主到出现高息借贷甚至高利贷,从以合法借贷为主到出现一定数量的违法借贷甚至构成犯罪,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难度,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为此,该院坚持多管齐下,因案施策,妥善应对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

    一是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债权人申请及时对负债企业或个人资产采取“保护性”查封,防止非法处置变卖,影响债务受偿。同时,对于有经营前景,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的企业,协调当事人采取“活查封”措施,既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又不影响债权得以满足。

    二是严格甄别债务性质,保护合法借贷关系。对涉及高利贷案件,对高额揽息、预先扣息的不合法行为坚决不予保障;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 坚决防止出借人通过法院判决将非法利益合法化。

    三是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加强研判预警,对重大、群体诉讼加强风险评估,做好维稳预案,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率达到67%。

    四是依法及时审理非法集资等违法借贷犯罪案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如依法审理了严达美、郑启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集资诈骗等案件,为2176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五是延伸服务职能,通过走访调研、法制宣传、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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