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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欠款已还苦于无证据 情急之下一口吞下欠条
发布时间:2012-07-24 08:52: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永平)
一名老先生从法警手里接过一张欠条看了一眼,迅速塞进嘴里,嚼了几下,费力吞进肚子。这是近日在河南省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发生的戏剧性一幕。虽然欠条被吞,但是经过河南省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按欠条还款。
李某和常某都是孟州人,此前,常某拿着这张欠条先将李某告到孟州市人民法院索要欠款。涉案欠条上写着,两年前李某从常某处借款5万元,并有李某的亲笔签名。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应按欠条还款,李某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他承认两年前从常某处借款5万元,但一个月后即归还了。“我还钱的时候,他说欠条没在身边,回家让媳妇撕毁就行了,当时我也没在意,没想到现在他又拿欠条来讹钱。”李某说。 二审开庭,李某的父亲作为李某的代理人出庭。李父在庭上也坚持称儿子已经还过钱,但苦于无相关证据证明。当常某出示欠条证据让李父检验时,李父情急之下便一口吞了欠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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