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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和谐解决 安心过年面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3-02-16 16:24:29


     本网讯(韦永辉)   2013年2月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内,被告黄武(化名)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后,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谢谢法官倾情调解,了结了我心中一块心病,使我能安心地过蛇年新春佳节!”

  被告黄武系忻城县某乡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2011年1月30日,被告黄武向原告刘宏(化名)借款6600元,并定于2011年6月30日前偿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至今二年时间没有偿还原告借款。无奈,原告于2013年1月23日诉到忻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尚欠原告借款6600元。

  忻城法院民二庭收到立案庭移来的相关材料后,立即启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次日,在该庭将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时,得知,被告拖延还款,事出有因,其并有意与原告协商解决。于是,该庭承办法官经征求双方意见,定于2月6日上午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解决。

  2013年2月6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经过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为减少诉累,韦法官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并于当天上午12时送到原、被告手中。

  当天,被告黄武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后,心情非常愉快,立即上前与承办法官握手,并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倾情调解,了结了我心中一块心病,使我能安心地过蛇年新春佳节!”承办法官感到有些疑惑,于是便问其缘由,黄武便道出了心中的心病:原来,这两年来,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没能按时偿还钱给原告,且与原告商量还钱也商量不通,所以一直拖到现在。由于有纠纷没能解决,自己心情一直没好,今天,法官倾情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使自己心中的一块心病得以解除,所以心情像石头落地一样,轻松愉快,今年我终于能安安心心地过节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当面致谢的一幕。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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