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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办厂负债数十万元举家逃债
发布时间:2012-07-24 10:07: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开办工厂因为经营不善,欠下数十万元债务无力归还而举家逃债。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9起被告为同一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许定球归还原告许某、李某等人借款共33万元,并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
2009年3月至2011年6月间,许定球以办厂需资金周转为由,分别向许某、李某等9人借款共计33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约定月利率为1.5%。此后,许定球支付了一个月借款利息。2011年下半年,一些债权人要求许定球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因许定球经营不善无力还款,遂举家外出逃债,下落不明。各债权人多方寻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许定球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许定球向原告许某、李某等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许定球依法应按约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该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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