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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游戏厅“偷分”遭判
发布时间:2012-07-24 10:15: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雅萍)   近日,江西渝水区法院判处了一起非法拘禁案,判处被告胡军拘役5个月,其他五名被告拘役4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李翔等人今年2月底在本市某游戏厅打游戏,为了赢钱,采取从游戏机里偷分的方式,总共赢了7000元钱。但被游戏厅老板发现,其找到被告人胡军,并要被告人胡军找到这些偷分的人,将钱返还,同年3月14日,被告人胡军等6人找到李翔,对其进行殴打,并带至城南三叠园宾馆,从李翔身上取走了2000元。李军直到次日12时许,才被赶到的民警解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军等六人为追回李翔等人在游戏机偷分所得7000元,非法限制了被害人李翔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六被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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