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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不知悔改遭严判
发布时间:2012-07-24 15:28: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崔俊华 赵四喜)   从牢狱里教育出来应该,脱掉旧鞋从新做人。但是有些人就是喜欢穿旧鞋走老路,一而再的犯法。近日,河南省扶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2006年9月4日,因盗窃犯罪被扶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现又犯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4月3日上午,被告人李某去扶沟县某镇,在该村村西农田地头,见村民刘某的亚军牌红色电动车一辆无人看管,便将该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被盗电动车价值1170.2元。

    2012年4月7日,被告人李某在扶沟县某镇庙会上,看到卖雪糕的张某忙着、手机在身边小桌上放置,便乘其不备,将该部SUNUP牌白色手机盗走。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8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在上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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