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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男子一巴掌换来四个月拘役
发布时间:2012-07-24 16:13: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社乡的罗建庆在处理邻里债务纠纷时,一巴掌将黄于佑打晕。近日,巴马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出一审判决,罗建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赔偿被害人黄于佑经济损失1215.60元。
今年2月7日14时许,那社乡同坤屯黄敢大与其妻黄于佑到同屯罗建庆家,要求罗建庆夫妻归还所欠借款。因对所借款额说法不一,黄于佑与罗建庆之妻覃某发生争执,罗建庆将钱递给黄于佑被拒绝时,一气之下用手打了黄于佑一巴掌,致使黄于佑当场晕倒。经巴马县人民医院法医鉴定,黄于佑左鼓膜完全穿孔,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建庆在与被害人存在债务纠纷而发生争执过程中,未能冷静对待正确处理,用手击打被害人头部,致使其左鼓膜完全穿孔,造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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