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巴马七旬老汉毁林开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24 16:25: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京 甘克岁)   广西巴马县72岁的韦老汉一辈子勤恳吃苦, 老实忠厚。可不久前,韦老汉因无证毁林开荒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韦某系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彩乡村彩下屯农民。2009年农历12月间,韦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彩乡村彩下屯小队集体所有的“六文”沟(地名),用斧头和镰刀砍伐彩下屯集体所有的自然生长的杂木,尔后种植松木苗。经林业工程师鉴定,韦某采伐林木蓄积为117.7265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在采伐的面积内全部补种树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