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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以妻子不肯同房为由诉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2-07-25 11:11: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志勇)
江西一对“80后”夫妻新婚后妻子始终不肯同丈夫同房,男子以为由向法院诉求离婚,并要求被告返还各项彩礼8万元。日前,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了该起离婚案件,双方达成了自愿离婚、返还彩礼32000元的协议。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 2012年1月1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5日办理了婚礼。婚后被告朱某始终不肯与原告夏侯某某同房。后被告人朱某外出打工,不肯与原告联系。原告夏侯某某为此向法院诉求离婚,并返还原告支付给被告家的各项彩礼80000元。原告辩称只收了60000元,并置办了不少嫁妆,彩礼职能部分返还。经该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上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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