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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图便宜盗运渣煤 后悔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5 09:19: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建超 宋克己)   见到路边有一堆渣煤,租用卡车将其到运走。日前,被告人张来宏因为盗窃被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来宏租用两辆“东风”自卸翻斗车,乘无人看管之机,到梁洼镇北店村原琉璃桥煤矿废弃矿院内,将同村村民张清杰存放在此处的渣煤盗运走六车,共计60吨,存放于梁洼镇北店村村西路边。经鲁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渣媒价值人民币17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来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来宏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考虑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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