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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著于法院信息宣传的酸甜苦辣
作者:黄继英   发布时间:2012-07-25 10:29:49


    我不是信息员,也不是宣传员,我仅仅只是一名纪检组长;我没有分管信息工作,然而,我却自觉自愿的承担起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几年来,我每年向报社、网站以及上级部门报送的信息稿件被采用率占全院信息总量的80%。是什么力量支持着我?又是什么精神鼓舞着我投身于法院信息宣传之中?从事法院信息宣传的酸甜苦辣谁能知晓?

    2004年9月,组织把我调到了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初到法院工作,一切都是陌生的,我首先熟悉工作环境,熟悉法院工作主题的各个环节。我发现法院怎么没有自己的信息或是工作简报之类的内刊?曾在县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关从事多年的信息宣传工作的我,深知信息宣传工作对一个单位的重要性。我浏览法院系统的报刊、网站以及云南法制报、红河报、河口报一直没有看到有关河口法院的宣传报道。是什么原因?领导不可能不重视,法院里的人才齐齐,怎么会一年到头信息寥寥无几?为了解开这个迷底,我走访庭室,了解法院无信息宣传的原因。一些同事告诉我:法院工作太忙,整天忙于办理案件,哪顾得上信息宣传?同事们说信息和宣传是办公室和政治处的事,与庭室的关系不大。我再到办公室和政治处了解,都说太忙,顾不过来。一位主任说:法院主要任务是审判和执行工作,而审判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曝光的,法院只要做到只干不说,谦虚一些总是好的。言外之意就是不必管信息宣传,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吧。可是,我既然已经看到了河口法院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就不能不管。从1984起我在河口县委办工作以来,就与信息宣传结缘,在担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后更是没少与信息宣传打交道,固执的我认准了法院信息是法院工作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从此,开始了我酸甜苦辣的信息宣传员经历。

    法院是否就真的“只干不说”?在科技信息时代怎么能有这种以为“信息宣传就是不谦虚了”的想法呢?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审判和执行,难道说法院只需埋头审案执行案件就可以了?那百姓如何了解法院?如何理解法院的公平正义和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法院又如何通过办案、审案、执行案件引导百姓知法、懂法?如何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度?如何消除或缩小社会上一些对法院不公的评价?是主观上要百姓来理解法院?还是客观上主动的以公正审理和执行案件来引导百姓了解法院的工作?这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是主动的引导还是被动的要求百姓来理解?现在不是老黄牛只埋头苦干的时代,谦虚等于不透明。在百姓民主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法院的信息滞后,法院工作的不透明,法院宣传工作的不到位,无法满足百姓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认知权,也无法促使社会对人民法院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是法院自身的失职。“只干不说”忽悠的是百姓,影响的却是法院自己,我们既要谦虚更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和严惩犯罪行为的决心。法院如果没有能力来证明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是促进、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的话,那么,法院的审判工作又有什么意义?而最能证明的就是通过法院本身的信息宣传转化为传媒向公众传播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题,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人民群众才能通过信息宣传传播了解法院司法理念、惩治犯罪和捍卫法律权威,赢得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强烈的责任感促使我在做好本职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兼顾起信息宣传工作,但我深知,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就要从思想根源上解决认识问题。这需要党组班子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和协作,然而,现在时机不成熟,在没有看到信息宣传的硕果时,很难扭转“只干不说”思想认识的,因此,我必须快速取得信息宣传的实绩后才能赢得支持和配合,这其中的苦自不必说。

    法院的信息如何定位?这是我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必须明确的问题。法院信息应是领导的决策依据,是沟通横向纵向联系的重要渠道,是交流与宣传的窗口,是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法院的基石。

    法院信息宣传的目的应是以信息带动宣传、以宣传转化为传媒,透过传媒弘扬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维护百姓权益、以法律威慑逾越法律范围的行为。

    思路清晰后,带着这些思考,我把想法与院长进行了坦诚的交换意见和看法,取得了院长的大力支持。摸清了并不是法院不重视信息和宣传工作,而是由于河口人民法院地处中越边境艰苦地区,交通和信息化设施不全,办公设备严重落后,法官短缺、审判力量不足,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了审判和执行工作了,因而,没有兼顾信息和宣传工作。

    摆在我面前的困难首要的就是解决办公设备问题,但由于河口县人民法院建盖综合审判大楼欠工程款400多万元,院里是无法拿出资金来解决电脑和传真机了,而摄影机就更别提了,怎么办?前进: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而后退,只需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也没有人说我什么。但我骨子里就是不认输。没有救世主,我也要想办法,不能靠等。于是,我开始了用手写,修改定稿后再用法院里有限的电脑打印。就这样从2005年起,我为了搞好信息宣传工作,摸上情、知内情、识外情,克服困难,对任何一条信息都从领导者的角度去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摆脱局限制,善于把握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领导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分析、编写信息时加强综合分析和提炼,抓住带有全局性、政策性、倾向性的实质问题,提炼出有指导价值、有典型意义的信息。2005年,我报了一篇《中越边境口岸开展两国法官进行司法工作会晤》的重要信息,引起了上级的重视,并被中央和省、州报刊采用。我一边深入各庭室收集信息和稿件素材,一边挖掘资源,向我原来的老领导汇报面临的困难,同时利用上级中院李副院长到法院调研的机会,向李副院长反映我们宣传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数码相机问题。李副院长当场拍板,支援我们4000元购买数码相机;为了解决传真机的问题,我又向老领导求援,县政协王加明主席支援我们一台一体机。有了这些基本的信息硬件设备,我写信息的劲头更足了。

    2005年当年的《河口县法院工作简报》出了25期,并把宣传的基调定位于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上,运用宣传载体把法院的做法、经验和上级的要求融会贯通,让外界了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扩大了沟通的渠道,取得了上级部门和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所报送的信息和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云南经济报、云南法制报、西部开发报、红河报以及网站采用32篇、图片21幅,极大的鼓舞了我们。这些信息和稿件充分展示了河口国家级口岸人民法院的精神风貌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的司法理念。信息宣传取得初步实绩,赢得了党组的支持和鼓励,也让全院干警看到了希望,增强了自信心。

    作为中越边境国家一级口岸的河口县人民法院,我深知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不能只停留于一般的宣传报道,必须提升到一个高度,必须充分认识到法院的信息宣传是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法院的重要途径,是彰显司法理念、树立法院形象的广阔平台。基于这样的认识,院党组班子把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是推动和促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手段,从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在我的建议下,法院建立了信息宣传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出台了《信息奖励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激励大家勤学习、善思考、多动笔,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热爱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信息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

    在不放松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我以身作则积极投身于信息宣传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各庭室及时了解掌握各种信息动态,以信息、稿件、图片的方式宣传法院所开展的工作情况。2006年法院的信息宣传上了一个台阶,我本人所撰写的信息和稿件占全院的85%,被人民法院报、云南经济报、云南法制报、西部开发报、红河报、河口报、审判与法治以及各网站和上级法院采用的各种信息、简报、稿件46篇,图片27幅。经过努力,河口县人民法院2006年的信息被红河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的信息总分名列全州法院系统第一名,我本人也荣获了红河州法院系统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一年的辛苦终有回报,干警们也感受到信息宣传扩大了法院影响力。县委、政府、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了河口法院所做的努力。然而,年终院党组没有按照出台的《信息奖励实施办法》兑现,一些法官询问我怎么不兑现奖惩制?我深知法院在经济上的困难,许多干警多少年了没有享受过下乡差旅费报销,他们也无怨无悔。我不在乎自己的得失,对我来说,兼顾信息宣传是我的荣幸。我向法官们说明了原因,大家都深深的理解和支持着。与此同时,我的一篇论文获得了省纪委二等奖,省州县都给予了最高的荣誉和奖励。

    面对荣誉与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我没有骄傲自满,而是在信息空间上拓展和创新,扩大信息和宣传工作领域,在信息与宣传中,我针对当前农村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诚信意识缺失、抗法事件屡见不鲜等实际情况,以鲜活的案例分析以案说法,使人民群众切实从案情中受到教育,懂得了不履行法院判决必将受到严惩,从而进一步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同时,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展现了中越边境口岸河口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勇气,实现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为了加大信息宣传的工作力度,真正形成把宣传转化为传播的目的。2007年,新调来的院长刘正平同志亲自重新修改和完善了《信息奖励实施办法》,硬性把信息任务下达到各庭室,对每个庭室都规定了信息任务及奖罚办法,并把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采取奖惩分明的原则,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宣传工作到位。从而激励了干警们撰写信息稿件的积极性,各庭室干警拿起笔来捕捉工作中的信息,形成了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都是信息员的态势。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百花齐放才是我的目的。为了让法官们投身于信息宣传和调研,鼓励法官们投稿,享受投稿后的成果,我搜集了各种报刊和与法律相关的网站邮箱,并帮助他们修改后发送到报社和相关网站。当法官们一条条信息、一篇篇稿件被报刊及网站采用后,形成了对周围干警一股强大的影响力。法官们那种享受投稿的回报喜悦之情感染了我,我的心里向盛满了蜜糖一样甜蜜。

    2011年院党组适时的完善信息奖励机制,极大的鼓舞了法官的信息投稿热情,2011年河口县人民法院在信息宣传的信息适用、信息质量、信息时效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结合中越边境贸易,展开了信息调研,把调查研究作为拓展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打造立体宣传,拓展审判的延伸效果,提升法院审判和执行的社会形象,大力宣传法院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和创新工作等方面的做法、举措和事迹;以巡回审判、创新执行机制和应对法院改革为重点,宣传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司法改革中发挥的司法职能作用。加强对法院在保障民生和审判工作中捕捉对民生具有影响的案例,透过现象分析本质。法官潘应红在开展调研活动中,积极探索民生的需求和规避,减少风险的做法,写出了《香蕉老板如何规避运输风险》,适时的提醒百姓注意风险。法官牛家文在审判工作中调查研究写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促和解初探》、法官陈宏写出了《在审判案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等等理论调研文章被中央、省、州采用及各大网站转载;法官张盛军撰写的案例分析《段有林冯林枫诉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分公司河口支公司及第三人丁代熊保险合同》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编。几年来我结合工作实际所撰写的调研报告《难民问题已成河口地区的社会问题》、《边疆民族地区查办案件工作难点和对策》、《对中越边境贸易债权转让的一些思考》等12篇理论调研被省、州报刊、网站采用。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干警,虽不是信息宣传员,但我为自己加上了信息宣传员称号。对此,我无怨无悔,总是利用双休时间用心的去做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从2007和2011年,在本院信息被采用的奖励中,我本人连续五年荣获最高奖励。

    从事法院信息宣传工作,酸甜苦辣的滋味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令我更坚定的勇往直前。目前,河口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信息化之路,一大批信息员茁壮成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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